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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十六 三月初一日至十七日

【第 899 頁:版面影像】

上命軍機大臣傳諭李侍堯、徐嗣曾曰:運送軍米,如並未遭風,捏報沉失,自應查明治罪。但海洋風信不常,船隻破溺在所不免。且船戶等運送軍米,事屬因公,今遭風沉破,並有一船淹斃水手十七名,殊堪憫惻!著傳諭李侍堯等,即將淹斃人口,照漕船失風淹斃之例賞卹。其餘送遞文報等船,如有因風淹斃者,亦照此賞給,以示軫卹。至蔡永勝等,因畏怯灣泊,耽延軍報,怠玩已極,非發遣不足以蔽辜。俟枷號滿日,即發往伊犁烏魯木齊等處,充當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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