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05種:重修臺灣府志(二十五卷) →卷五 賦役(二)→水餉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水餉

【第 203 頁:版面影像】

水餉

臺灣府

採捕並渡船:共徵銀一千三百五十三兩二錢八分五釐零(舊額:七百七十六只,計載樑頭一萬六千六百七十六擔七十五斤,每擔徵銀七分七釐,共徵銀一千二百八十四兩一錢一分。雍正六年,報升樑頭銀一十四兩五錢八分六釐。雍正七年,報升樑頭銀五十四兩五錢八分九釐)。

尖艚並杉板船:共四百九十九隻,共徵銀二百二十三兩零二分(尖艚三十二隻,每

【第 204 頁:版面影像】

隻徵銀八錢四分;杉板並尖艚四百六十七隻,每只徵銀四錢二分)。

港潭:二十四所(每所徵銀不等),共徵銀一千二百六十四兩五錢九分五釐二毫。

塭:六口(每口徵銀不等),共徵銀一百一十六兩五錢。

罟、罾、、縺、蠔、等項:共一百二十九張、條(每張、條徵銀不等),共徵銀六百二十六兩二錢八分。雍正六年,續報罟、繒尾溢陞科銀三錢三分三釐六毫。乾隆五年,續報新陞小罾共五張(每張徵銀八錢四分),共徵銀四兩二錢。乾隆五年,續報新陞大網二張(每張徵銀三兩五錢),共徵銀七兩。乾隆八年,新陞大網一張,徵銀三兩五錢。

網、箔、滬等項:共一百三十八張、口半(每張、口徵銀不等),共徵銀一百九十兩零五錢四分。

採捕烏魚:給旗九十四枝(每枝徵銀一兩零五分),共徵銀九十八兩七錢。

以上通共徵銀三千八百八十七兩九錢五分三釐八毫。

臺灣縣

採捕小船:二百八十九隻,計載樑頭七千六百七十六擔(每擔徵銀七分七釐),共徵銀五百九十一兩零五分二釐。雍正七年,報陞樑頭餉銀五十四兩五錢八分九釐。

.本文顯示:共  6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下一頁] [最後頁]
[1] [2] [3] [4] [5] [6]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