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10種:臺灣海防檔 →(附)大事年表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附)大事年表

【第 193 頁:版面影像】

(附)大事年表

咸豐十年(庚申)

十二月十日(一八六一、一、二○)

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同治五年(丙寅)

六月三日(一八六六、七、一四)

准閩浙總督左宗棠請,在福建設局試造輪船。

十月十三日(一一、一九)

派沈葆楨總理船政,並准專摺奏事。

同治六年(丁卯)

六月十七日(一八六七、七、一八)

沈葆楨視事。

同治九年(庚午)

正月五日(一八七○、二、四)

「湄雲」輪船載採辦京米委員赴臺購糧。

【第 194 頁:版面影像】

正月六日(二、七)

「湄雲」輪船抵淡水。

四月十三日(五、一三)

英商大東公司與丹商大北公司訂立聯線合同,劃分華境南北海面設立電線界限。

四月十五日(五、一五)

閩浙總督英桂呈報閩省購買「五雲車」輪船改名「海東雲」赴臺巡緝。

同治十一年(壬申)

七月十日(一八七二、八、一三)

「湄雲」輪船由閩起椗赴臺灣奎籠(雞籠)裝儲煤斤。

七月十六日(八、一九)

「湄雲」輪船由臺駛赴上海。

同治十三年(甲戌)

四月十六日(一八七四、五、三一)

閩廠養船經費統併入臺防項下,各船薪糧亦歸入臺防項下支銷。

五月一日(六、一四)

福州將軍文煜等會奏准設福廈及廈臺陸海電線。

.本文顯示:共  6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下一頁] [最後頁]
[1] [2] [3] [4] [5] [6]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