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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28 頁:版面影像】 槎錄」)。 鹿以角紀年,凡角一岐為一年,猶馬之紀歲以齒也。番人世世射鹿為生,未見七岐以上者。向謂鹿仙獸多壽,又謂五百歲而白、千歲而元,特妄言耳。竹塹番射得小鹿,通體純白,角纔兩岐;要不過偶然毛色之異耳,書固未足盡信也。鹿生三歲始角;角生一歲解,猶人之毀齒也。解後再角,即終身不復解;每歲止增一岐耳(「稗海紀遊」)。 牝鹿以四月乳,未乳極肥。腹中胎鹿,皮毛鮮澤,文彩可愛。又牝鹿既乳,視小鹿長,則避之他山,慮小鹿之淫之也。獸之不亂倫者惟馬,牡馬誤蒸則自死;牝鹿自遠以避(同上)。 熊之類不一:有豬熊、狗熊、馬熊、人熊之異,各肖其形。諸熊毛勁如鬣,又厚密,矢鏃不能入。蹄有利爪,能緣木升高,蹲於樹巔;或穴地而處。人以計取之,無生致者。腹中多脂,可啖。掌為八珍之一,膾炙人口;然不易熟。庖人取其汁烹他物為羹,助其鮮美;一掌可供數十烹。若為屠門之嚼,胎笑知味矣(同上)。 山豬,蓋野彘也。兩耳與尾略小,毛鬣蒼色稍別。大者如牛,巨牙出唇外,擊木可斷。力能拒虎;怒則以牙傷人,輒折脅穿腹。行疾如風,獵者不敢射。又有豪豬,別是一種。箭如蝟毛,行則有聲;雖能射人,不出尋丈外(同上)。 福州東島,視澎湖為近;內惟產鹿千百群。島人捕得,取其腸胃連糞食之,以為至美。其全體,則鬻之福州人。今所鬻鹿脯、鹿筋,皆東島物也(「玉堂薈記」)。 山鼠,土人捕獲,以蔗梗填腹,去毛炙黃,合豬肉煮食(「使槎錄」)。 山貓,取其毛以束筆,微短而軟。鄉間亦有捕蟬,紙裹煨熟以下酒者(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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