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廟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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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硫磺水土番園。載中則園九十里六分零。康熙四十八年,知縣宋永清置。
按文廟之田年所收之粟,除納正供外,撥二十石為看守文廟殿夫之勞。掌其事者,首貢廩生也。正供及所費之外,估其價值,上下手相承,以為修理文廟、義學之用。宋之用心,可謂周且至矣。數年前,廟牆!,尚有修葺之役;比年來,聽其傾壞而不顧,致費有司之經營。所當更為設法,俾毋侵漁之患,則善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