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34種:小腆紀年 →小腆紀年(附考)卷第十七 自庚寅年至辛卯年(一六五○∼五一)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小腆紀年(附考)卷第十七 自庚寅年至辛卯年(一六五○∼五一)

【第 797 頁:版面影像】

吳貞毓等十四人之合疏糾五虎也,將置之死;以起�睄え陘B時魁、金堡所指摘,意必乘機下石。而起�硠U力救之;因大惡起�琚A合詞請詔王化澄入閣。給事中雷得復劾起�琱G十餘罪,比之嚴嵩;王不悅,奪得復官。起�琱O求罷斥,王挽留至再,不得;放舟竟去。

明朱成功攻揭陽之新埠寨,降之。

成功以施郎為左先鋒鎮、弟顯貴為右先鋒鎮、黃廷為援剿右鎮、王秀奇戎旗鎮、甘輝親丁鎮。是月復至揭陽,攻新埠寨;寨長乞輸餉,許之。尋詔安人萬禮有眾數千,因施郎以降(考曰:萬禮即張禮,辨見後)。

五月,明鄖國公高必正、興平侯黨守素、南陽伯李元胤朝於梧州,詔嚴起�琱J閣。

時興國公李赤心已死,兵權歸必正、守素二人,以兵五千入衛;於五月十三日抵梧,朝臣郊迎四十里,牛酒犒師。必正大悅,貞毓欲藉以傾起�琚A為言:『朝事壞於五虎,主之者嚴起�琚C公入見,請除君側奸,數語即決矣』。庶吉士錢秉鐙,起�琲虪秅],時在坐;笑謂必正曰:『五虎攻嚴公,嚴公翻力救五虎;此長者,奈何以為奸』?必正大悟。次日對水殿,言『起�痤磥膝i任,金堡等處分過當;請手敕追還起�琱J閣』。越二日,元胤自肇慶來,慈寧王太后垂簾,王東向,召三帥同對。元胤伏地請死曰:『金堡等非臣私人,有罪不處分於端州,必俟到此地;是

【第 798 頁:版面影像】

以臣與堡等為黨也。向以封疆事急,不敢請罪:今事稍定,請正臣罪』!王慰勉再三曰:『卿大忠大孝,朕不疑卿』。元胤曰:『皇上既不疑臣,何為以處四臣之故賜臣敕書,令臣安心辦事乎』?太后遽曰:『卿莫認堡等為好人;卿如此忠義,他卻謗卿謀反』!元胤曰:『謗臣謀反有本乎?面奏乎?抑傳言乎』?王不能答。必正曰:『皇上重處堡等是也;但處堡等之人不如堡等,處堡等之後亦無勝於堡等之事』。太后曰:『只「滇封」一事,豈非金堡誤國』?諸臣乃不敢對。已復面質王化澄徇私置黨,化澄窘甚,申訴不能成語;王為解之。

明改戍金堡於清浪衛。

王召對廷臣,忽曰:『金堡畢竟是君子?是小人』?再問,無對者。明日錢秉鐙疏言:『臣昨侍班次,惡堡者皆在列。而皇上再問,無對者,則天良難滅;堡之不為小人可知。堡受刑最重,左腿已折;相隨一僕,復墮水死。今遠戍金齒,以孑然殘廢之身,於荒郊絕域之外,去必不到、到亦必死;雖名生之,實殺之也。乞量改近邊』!乃改清浪衛。高必正贈堡百金為藥資,不受。馬寶自德慶來,親為洗創;堡竟不死,為僧二十餘年而終。

徐曰:堡謇謇自命,循資格、拘小數,僨事有餘,救時無濟。「仁傑、昌宗」云云,出語不倫,尤失人臣之禮。孔子曰:『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好直不好學,其蔽也絞』。其堡之謂

.本文顯示:共  27  頁 .目前位置:第 5 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前頁] [最後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