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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光(下)

【第 29 頁:版面影像】

癸巳(初十日),遙祭諸陵。

乙未(十二日),阮大鋮薦馬士英之子錫為京營總兵官。

戊戌(十五日),命黃斌卿以原官掛征蠻將軍印,鎮守廣西;方國安掛鎮南將軍印充總兵官,駐防池口。

己亥(十六日),徙崇王慈爚居福州。上懿安皇后謚曰「孝哀慈靖、恭惠溫貞、偕天協聖哲皇后」,更恭皇帝謚曰「孝皇帝」。命黃得功移鎮廬州,與劉良佐合力防禦。

壬寅(十九日),思宗忌日,上於宮中舉哀;百官於太平門外設壇遙祭,以東宮、二王祔。

癸卯(二十日),命三法司覆審北來太子等。黃得功、劉良佐、左良玉、何騰蛟、袁繼咸各疏論北來太子事;良佐疏兼及童氏事,言上為群臣所欺,將使天倫絕滅。上曰:『朕元妃黃氏,先朝冊封,不幸夭逝;繼妃李氏,又已殉難。登極之初,即追封后號,詔示海內。卿為大臣,豈不聞知!童氏不知何處妖婦,詐冒朕妃。朕初為郡王,有何東、西二妃?據供是邵陵王宮人,尚未悉真偽。王之明是駙馬王昺之姪孫,避難南來,高夢箕家丁穆虎教令冒認東宮:正在嚴究。若果真實,朕於夫妻、伯姪之間豈無天性,況宮媵相從患難者頗多。朕於先帝無纖芥之嫌,因宗社無主,不得已從群臣之請,勉承重寄;豈有利天下之心,忍加毒害於其血脈!至於舉朝文武,誰非先帝舊臣、誰不如

【第 30 頁:版面影像】

卿?肯昧心至此!朕夫妻之情,又豈群臣所能欺蔽!但太祖之天潢、先帝之遺體,不可以異姓頑童瀆亂宗祏;宮闈風化所關,豈容妖婦闌入!國有大綱、法有常刑,卿不得妄聽妖訛,猥生疑議』!因命法司將二案審明情節傳示中外,以釋群疑。時流言益甚,史可法疏請召對,以息群囂;上諭止之。封外戚黃九鼎為雒中伯。加朱大典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

乙巳(二十二日),我大清兵取歸德,巡按御史凌駉及其從子潤生死之。

丁未(二十四日),許罪廢諸臣輸銀復官。

戊申(二十五日),左良玉舉兵反,焚武昌東下。

己酉(二十六日),以錢繼登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鹽法兼督江防。罷巡鹽御史。

壬子(二十九日),我大清兵取潁州,復取太和縣。王永吉請飭史可法、衛胤文共保徐州,士英不聽。加李本身太子太保、左都督。遣使冊封琉球國王。

是月,川省督師王應熊、總督樊一蘅、攝巡撫馬乾、參政劉鱗長、副將曾英、朱化龍、同知詹天顏、宗室進士朱奉、舉人鄭延爵、武進士楊展、土司楊之明、馬京、馬亭各起兵討獻賊,收復州縣;獻賊乃大殺四川紳士及其偽官。

夏四月癸丑朔,御史畢十臣奏:孟夏時享太廟,陪祀官多不至者。以左兵東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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