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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倉廒

【第 42 頁:版面影像】

倉廒

按天下倉儲,天庾所關,預備最亟。至台地徵本色而不徵折色,且地卑濕、多風雨,建置尤繁。鳳邑倉廒,在縣治一,收貯近縣莊里供粟;在府治四,收貯近郡莊里及舟運可至供粟。他如社倉及八社等倉,皆隨地制宜,故創置不得不詳云。

【第 43 頁:版面影像】

供正粟倉共五所:

一在縣治,計三十八間(按「舊志」載十二間,內在興隆莊七間、在觀音山莊二間、赤山莊二間、半屏山莊一間,皆各莊管事自建自修。今皆在縣治,因時定制,多不如舊云)。

一在府治東安坊,計二十一間(按「舊志」載:一在東安坊公館西,計三十間;偽時建,名萬年倉,後為各業戶管事同修。一在東安坊公館南新營尾,計一十一間;各業戶自修建。一在東安公館北,計五間;亦各業戶自修建。今所存二十一間,皆未必如舊云)。

一在府治大埔,計二十間(新增建)。

一在安平鎮,計二十五間(按「舊志」載:十間,偽時建,歷年各業戶管事同修。今增建十五間,皆縣外庾也)。

一在府治錢局,計三十八間(「舊志」載三十二間。乾隆十二年奉文:台榖先實台倉,後準買運內地;付臺灣府掌管,貯谷二十萬石。台、鳳、諸三萬撥倉收貯,鳳山就錢局舊倉增建六間,歸府掌貯)。

社倉一所(按康熙四十八年,福建巡撫張伯行檄各縣設立社倉,捐粟則官與紳矜共之,掌管則倉長與鄉耆同之。出入聽民自便,令各學教官查核其成。本縣知縣宋永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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