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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之一 撫墾規則

【第 7 頁:版面影像】

一、各海口及市鎮,人煙稠密,易於接濟軍火之處,概不准番私往交易;違者嚴辦,併將引路之人查究,以杜歲奸官紳。不能覺察者,分別參懲。

一、鳳山縣政務較繁於番務力難兼顧,應另派妥員,督同局紳,會同地方官,專辦鳳、恆一帶撫番善後事宜,以專責成。如有成效,專摺奏保;倘系敷衍,從嚴參撤。

一、生番最忌出痘,名為出珠。擬於前後山各設醫局,疾病則為之醫藥,併設牛痘醫生,為之傳種,以全生命。

一、新開之路,如有草樹蒙茸燔薙猶未淨盡者,應由員紳分定地段,飭令本屆歸化之番,將新路左右相距百十丈之處所有木樹,一律砍伐摧燒,以杜兇番藏匿;若樹木系有主者,應歸原主砍伐,以示體卹。其鳳、恆一帶,凡遇過渡無橋、無筏之處,責成地方官於一月內趕造齊全,經費准其核實報銷。

一、靠山民番,除種植薯芋、小米自給外,膏腴之土,裁種無多,以致終身貧苦,應選派就地頭人及妥當通事,帶同善於種植之人,分投各社,教以栽種之法,令其擇避風坡山,種植茶葉、棉花、桐樹、檀木以及麻豆、咖啡之屬,俾有餘利可圖,不復以游獵為事,庶幾漸底馴良。所有各項種子,由員紳赴郡局領結,俟收成後,將成本按年繳還,以示體卹。其某處種植某項若干?次年生發若干?收成若干?責令該員紳稽查冊報,分別有無成效,以定賞罰。

【第 8 頁:版面影像】

一、前、後山各處曠土正多,應即舉設招墾局,即日由營務處選派委員,前往汕頭、廈門、香港等處招工前來開墾。所有開墾章程,另文擬辦。

一、各番社溪澗支流,凡有可以灌溉新墾田園者,應嚴諭該處頭目,不准堵截水源;違者重懲。

一、附近番社市鎮,均宜廣設義學,選擇善於勸導之塾師,隨時為之講說禮義,導以尊親,化其頑梗。其各番社頭目,尤應勸令多送子弟入學,以資化導。現已奏請番童准進庠序,將來番童如有讀書明理者,准其應試上進,庶冀懷我好音。仍隨時派員,分頭稽察課程,考核塾師優劣,分別賞罰,以儆怠惰。仍於朔望,宣講聖諭二次。

一、生番亦是人類,各處官吏兵民,不得稍分畛域,任肆欺凌。庶幾日就範圍,免致為叢驅雀,使入岐途。

一、薙髮歸化之番,除軍火嚴禁外,其餘一體准與平民交易;其未經薙髮之番,即鹽、米等事,均不准接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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