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 合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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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明:查大人堂斷,每年二百五十石貼林彪,即修埤圳,批炤。
一、批明:合夥工本銀共一千六百一十六元七角正,批炤。
嘉慶十七年七月日。
同立合約字議首吳光裔
併代筆吳瑞田
一、批明:廖禮參一股,內抽出半股分攤,批炤。
一、批明:每股在本銀二百二十五元,批炤。
一、批明:合約加存光裔一張,批炤。
夥記吳裱、蕭流、陳禮、張石成、廖禮參、林三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