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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7 頁:版面影像】 苗栗縣志卷九 學校志 學額規訓章程租息義塾 學始於五帝,名曰成均;有虞氏曰庠,夏曰序,商曰學、又曰瞽宗。周則並建四學;令侯國皆立當代之學,環如半璧,曰泮宮:此立學之制也。迨漢建大學,唐設七學,宋幸監學,元設國子總教及提學官,明建國子監,詔天下府、州、縣皆立學;可見歷朝郅治,皆以學校為要圖。所以我國家大啟文明,所在郡邑亦無不建學以明倫,修文以偃武。苗邑舊隸淡廳,闢土近二百年,設學亦數十;或文物聲明蒸然日上,人才風俗蔚然可觀。今甫分治,學宮、書院雖未遽觀厥成,訓課、興章尚仍相沿其例。蒞茲土者,誠能實心創建、加意栽培,由此學校興而風化美、師道立則善人多,將來英奇蔚起、俗尚雍熙,是所厚望者爾!志學校。 學額 規訓 章程 租息 義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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