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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留經費

【第 78 頁:版面影像】

存留經費

噶瑪蘭廳額徵餘租番銀一萬八千六百六十九元零九瓣六周二尖四釐九毫八絲。自道光六年以後頻年水災,田園多有沖失,請豁無著,額徵番銀一千七百七十三元九角八瓣八周八尖七釐二毫,僅存額徵番銀一萬六千八百九十五元零九瓣七周三尖七釐六毫(水災年分詳「蠲政」條下)。

額徵供耗榖一萬零一百六十二石九斗一升九合零七杪二撮。因道光六年以後,頻年水災,請豁無著,額徵田園供耗榖一千零一十五石二斗九升五合六勺六杪八撮。僅存額徵供榖八千三百一十六石零二升九合七勺四杪,耗榖八百三十一石六斗零二合九勺七杪四撮。

案道光二十六年,署廳朱材哲又行勘丈,於二十八年報陞田園供耗榖三千八百四十五石八斗五升一合八勺七杪一撮,餘租番銀四百四十二元八角零六周九尖六釐二毫,請以道光二十九年為始,入額徵收。是向來額徵之外,現又添有額徵。惟現添入額之田園內,有神廟香燈、隘防隘地、香租、隘租,本屬輕減,且於豐歉各可通融。一作官租,民間驚為加重,至有不願輸將,往往挨延觀望。在民原不免追呼之累,在官應無惰催科之勞。蓋分數恐致不足,有礙考成也(西勢、抵百葉等處均係香租地,三十九結等處均近番地隘地)。

【第 79 頁:版面影像】

坐支款目(歲有定額)

噶瑪蘭通判一員,年支俸銀六十兩、年支養廉銀五百兩、年支役食銀三百五十一兩八錢。內額設門子二名、皂隸十二名、馬快八名、轎傘扇夫七名、禁卒二名、民壯二十名,每名年支工食銀五兩九錢五分六釐八毫六絲二忽七微。添設斗級四名、庫子四名,每名年支工食銀六兩,逢閏各加支銀五錢。年支舖司兵工食火炬銀二百四十八兩八錢分;內額設舖司五名,每名年支工食銀六兩。添設舖兵(即遞夫)三十二名,每名年支工食銀六兩、火炬銀四錢八分。年支春秋二季致祭(社稷、神祇)壇祭品銀二十兩(不扣減平銀兩)。

頭圍分縣一員,年支俸銀四十兩、年支養廉銀四十兩、年支役食銀八十六兩八錢。內額設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快一名、民壯八名,每名年支工食銀六兩二錢。

羅東巡檢一員,年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年支養廉銀四十兩、年支役食銀七十兩零六分。內額設皂隸二名、弓役十八名、民壯四名,每名年支工食銀二兩九錢一分九釐一毫六絲六忽六微。

以上文職俸廉、役食、祭品、舖司兵,年共支銀一千四百八十九兩零六分,在於徵存餘租項下動支。道光二十三年冬季分起,每兩奉文扣存六分減平。除祭品不扣減平外,年共應扣減平銀八十八兩一錢四分三釐六毫。逢閏加給斗級庫子工食銀四兩,亦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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