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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噶瑪蘭廳志卷四(上) 學校

【第 139 頁:版面影像】

噶瑪蘭廳志卷四(上)

學校

書院(膏火田)學規主講(仰山社附)應試選舉

庠序以培養乎人才也,而書院即以輔成乎庠序,其為功較近而捷焉。蘭之廳制,一視澎湖,而初猶附試於淡水;則以人文必盛,乃建專學,非故緩也,蓋有待也。夫明去漢二千餘載,而後邱文莊、海忠介崛起於瓊州,況蘭泱泱表海,佳氣蜿蜒,將必有涵泳聖涯、蔚山川而開風氣、衍閩學而配孔庭者近在目前;講院特其嚆矢耳。志學校,附選舉。

書院

學規

主講

應試

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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