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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二、浙江巡撫陳應泰揭帖

【第 663 頁:版面影像】

二二二、浙江巡撫陳應泰揭帖

欽差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今降一級照舊管事陳應泰為緊急塘報事:准兵部咨開該浙江巡按葉舟題前事等因,順治十三年五月十九日奉旨:馮龍等

【第 664 頁:版面影像】

著從重議處,其失事情形,仍嚴察明白具奏,兵部知道,欽此;密封到部。該臣等看得:海寇攻犯楚門,千總夏鼎不能綢繆固守,併隘頑千總馮龍不能星馳應援,以致倉□□事,疏玩何辭?查二弁系外委官,應敕下該督撫按嚴提究擬,分別具奏。但臺郡經變亂之後,沿海各汛,自當加意防備。乃近日失事疊報,該管道將等官全無籌畫,殊屬疏玩,請敕該督撫速行嚴飭,仍查取職名具奏議處。至疏內塘報參差緣由,該督撫按遵旨嚴察明白具奏另議可也等因。順治十三年閏五月初七日奉旨:依議,速嚴飭,欽此;密封到部,移咨到院。

隨經案行按察司確查去後,今據該司按察使王無咎呈稱:問得一名夏鼎,年三□多,江南江寧府高淳縣人。狀招:鼎由丙戌科武舉,部選海門千總,續奉裁汰。於順治十三年二月內,復蒙憲委防守臺州楚門地方。卻不合日常守備不設,本年三月二十七日三更時分,風雨晦黑,失於偵探,以致海賊乘機,順風潮湧,統駕多船,飄突犯境。彼時賊眾兵寡,被賊扒入城內。鼎即奮勇集兵,□命從東門殺出,與賊交鋒。幸有防守隘頑地方在官千總馮龍,與楚門路隔三十餘里,於二十八日辰時,聞驚即率馬步兵丁援救。已時馳至,與鼎合力追殺,賊始飛遁下船,地方未被殘害。隨蒙巡按葉御史具疏題報,部覆奉旨嚴提究擬。蒙督、撫二院案行按察司,轉行杭州府理刑官紀元提取鼎與馮龍二弁到官究審。據馮龍口供:系防守隘頑地方。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有夏鼎兵丁報稱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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