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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政

【第 195 頁:版面影像】

師必講於造舟也。水師灣泊,猷陸師安營,凡永師不能於外洋覓戰,皆於近港交鋒。灣泊之處,即是戰爭之場,我舟先至,利在居要以爭上風。然風信難憑,透發之後,往往轉變。先要泊穩:倘一澳中有南風澳北風澳不同,則寧泊南風澳以待。此又老將之持重,不可執一而論。故水師必明於灣泊也。水師入港,猶陸師克城。凡港門為賊所守,而險隘尤為賊所持。兵法有制其險而攻其虛之說,謂險處多虛。險可制而虛可攻,故水師必詳於入港也。而其要在機有四:曰扼要,曰伺隙,曰察變,曰虛中。扼要則握其權矣,伺隙則分其力矣,察變則奪其守矣,虛中則避其害矣。此所以能於衽席之上克期取敵無疑也。總而言之,師之用在舟,舟之用在水,水之用在風。舟與師相習,風與水相遭,其用在於變而通之以盡利。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理臺末議」)。

風信

風信即暴期也。凡暴期前後三日中亦宜慎。須發暴後尾而行之為便。

其在正月,曰初三、初四、初七、初八、初九,是日為玉皇暴。有風,則一年皆準。否則不盡驗也。初十、十三、十五、十九(午時主大風)、二十一(平旦無風則雨)、二十二(午時)、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尤烈)、三十。謬云:「正月初至八,行船去還泊。十三至十七,觀燈風最急」。

其在二月,曰初一、初二、初三、初四、初七、初八、初九(酉時)、初十、十二(酉時)、十三(酉時)、十四(酉時)十五、十九、二十一、二十四(酉時)、二十

【第 196 頁:版面影像】

九、三十。諺云:「二月二與九,元武風必有」。

其在三月,曰初一、初三、初七、初十(午時)、十二、十五、十六、十七(午時)、十八、二十三為媽祖暴。諺云:「媽祖多雨,真人多風」真人謂正月初三也。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為東嶽暴。春令三十六暴,此其大者。諺云:三月三日晴,還要忌清明(清明忌北風)。凡春風易於傳報。一日南風,必還一日北風。早風,晚必靜。

其在四月,曰初一、初八、初九(午時)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十七、十八、十九(午時)、二十三、二十五。凡三春暴期最多,舟行宜戒。自清明後,南風司令,四、五月間風暴皆輕,往來較穩。

其在五月,曰初一、初五、初七、十三(尤烈)、十六、十九(申時)、二十一、二十八、二十九。諺云:「五月端午前,風高雨亦連。二九是分龍,更有夏至忌」。自正月下旬為始,算至五月一日以上,十日之內,主北風。

其在六月,曰初二、初六(尤烈)、初九、十二(尤烈),為彭祖暴。或在前後三、四日。十六、十八、十九、二十(卯、辰時)、二十三、二十四(尤烈)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凡夏月初三、初四、十五、二十三等日,防有颶風。諺云:「六月防初,七月防半」,亦有時而驗。

其在七月,曰初一、初七、初九、十五(尤烈)、十七(午時)、十八、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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