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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頁:版面影像】 二○、戶部「為內閣抄出福建巡撫魏元烺奏」移會 戶部為移會事:福建司案呈,內閣抄出福建巡撫魏奏前事一摺相應抄單移會可也。須至移會者。計單一紙。右移會稽察房。道光十八年十月日,正郎德。 福建巡撫臣魏元烺跪奏為提解道光十八年上忙錢糧銀數、恭摺具奏、仰祈聖鋻事:竊照州縣征收錢糧,經戶部奏明,每年上下忙除例准留支及實欠在民外,所有征存銀兩,儘數提解司庫,專摺具奏等因,遵行在案,茲據藩司吳榮光詳稱:福建省內地九府、二州屬道光十八年分額征地丁,除留支銀一十九萬九千八百八兩零,應解司銀一百三萬四千四百七十五兩零。茲上忙案內,據各屬造報,共計征完銀二十八萬四千五兩零,除留支各款銀六萬八千一百四兩零,實應解司銀二十一萬五千九百兩零,內已提解庫銀二 【第 65 頁:版面影像】 十萬一千二百三十一兩零,入於道光十八年秋撥冊內作收地丁銀一十萬一千五百七十八兩零,其餘銀九萬九千六百五十三兩零係秋撥截數續收,應俟彙入道光十九年春撥冊造報。此外馬巷廳暨古田、仙遊、晉江、平和、詔安、將樂、永安、武平、霞浦、壽寧、漳平、寧陽等縣尚未解到銀一萬四千六百六十八兩零,現在嚴檄催提。又額征耗羨,除坐支佐雜各官養廉銀四千八百六十四兩零,應解司銀一十四萬三千四百三十九兩零。茲上忙案內,據各屬冊報征完銀三萬三千九百六十八兩零,除坐支銀二千八十六兩零,實應解司銀三萬一千八百八十二兩零,內已解司庫銀二萬八千六百三十一兩零,應俟彙入道光十八年奏銷案內造報。尚有連江、永福、仙遊、晉江、同安、詔安、順昌、永安、歸化、福安、壽寧等縣暨佛曇橋縣丞未解到銀三千二百五十兩零,現在嚴催完解。將各屬征解現年及帶征節年正雜各項錢糧完欠數目,按款備造清冊,詳請奏咨。聲明臺灣府屬上忙錢糧數目,因遠隔重洋,俟催送到日,另詳請奏等情前來。 臣查閩省道光十八年上忙錢糧,除存留坐支外,共征完地丁耗羨銀二十四萬七千七百八十二兩零,內已提解司庫銀二十二萬九千八百六十三兩,尚未解到銀一萬七千九百一十九兩零,已飭藩司移飭道府催提,並調查紅簿串根,如有虧那情弊,即行嚴參。此外征完現年稅契及當雜稅等項共銀四千九百一十七兩零,又帶征道光十一年起至十七年止節年地丁解司銀三十二萬七千四百二十七兩零,耗羨銀四萬六千一百六十四兩,當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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