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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爝火錄卷十八(起戊子、大清順治五年、明永明王永曆二年、魯王監國三年正月朔盡十二月)

【第 1001 頁:版面影像】

城中情實盡為北兵得。

大清諸帥因旁收郡縣,西南逐瑞州守將張啟祥,西北降武寧守將鄧雲龍,殺五千歲;東南破傅鼎銓之援師,北戕余應桂於都昌、劉斯城於梓溪,東收徐光程,西破丁家塘土寨。聲桓聞之,惟唶悼而已。

潮州鎮將車任重賊殺道臣李某、潮州知府凌渠、海陽知縣桂岳。任重,故武弁,後為盜。丙戌冬,委鎮潮州。成棟歸明後,李由清肇慶道、凌由清南寧知府、桂由清懷集知縣改調今官。甫抵任,任重部卒不遜,道衝突桂岳;岳怒,執而笞之,解府、解道並笞之。任重大怒,唆眾兵詭稱山寇至,突入三署,擒三人殺之。

魯王御史馮京第同黃斌卿弟孝卿往日本國乞師,至長崎島,其王不許登陸。先是,有西洋人為天主教者入日本。日本俗佞佛,而教人務排釋氏,且作亂於其國;日本起兵盡誅教人,生埋於土中者無算。驅其舡於島口陳家河焚之,絕西洋人往來;於五達之衢置銅版,刻天主像於上以踐踏之。囊橐有西洋物,即一錢之細,搜得必殺毋赦。當是時,西洋人方欲復仇,火舶載砲而來,與日本為難;日本講解,始退。三日而京第至,日本方戒嚴於外國,京第日於舟中朝服哭拜。會東京遣官行部

【第 1002 頁:版面影像】

如中國巡方御史,禿頂坐籃輿;京第因致以血書。撒斯瑪王聞長崎王之拒中國也,曰:『中國喪亂,我不遑卹;而使其使臣哭於我國,我國之恥也』!與大將軍言之,議發各島罪人充伍以應。京第還,致洪武錢數十萬;蓋其國不自鼓鑄,但用中國古錢也。孝卿假商舶留長崎,長崎故多官妓,皆居大宅,無壁落,以綾幔分為私室;當月夜,每宅懸琉璃,諸妓各賽琵琶,中國未之有也。孝卿戀之,不歸;其國輕之,竟不發師。

九月壬戌朔

永明王朝政決於李成棟養子元胤,都御史袁彭年、少詹事劉湘客、給事中丁時魁、金堡、蒙正發五人附之;攬權植黨,人目之為「五虎」。

元胤本姓賈,河南人;成棟養為己子。成棟出南安,留元胤行在;與彭年交善,彭年特隆其體,以內外權屬之,益引其同鄉時魁、正發及陝西湘客共決朝事。會堡服闋,自湖南赴行在;湘客令元胤折節與交,事益密。朝中士不無異同,漸有黨人之目。

彭年向為周延儒腹心,延儒議處,首揭延儒。後降於北,授廣東學道;出示云:『金錢鼠尾,乃新朝之雅致;峨冠博帶,乃亡國之陋規』!及至反正,又復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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