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19 頁:版面影像】 註、都察院右都御史張慎言、掌翰林院事詹事府詹事姜曰廣等、南京守備掌司禮監務太監韓贊周等,集議於朝;時呂大器署禮、兵二部印,不肯下筆。吏科給事中李沾厲聲曰:『今日有異議者,死之』!時馬士英握兵於外,與諸將連營駐江南(一作北),勢甚張。諸勳臣語侵史可法,曰廣呵之,於是群小咸目攝曰廣;可法乃以福王告廟(弘圖,字彥文(一作研文),膠州人,萬曆三十八年進士。註,孝感人)。 李沾面折大器云:『今日之事,何事也?論典禮則禮,莫重於尊君;論興兵,則,兵莫先於衛主。福王倫序當立,何得有異議乎』!孔昭亦叱諸臣,不得出言搖惑。議遂定,約二十八日迎駕。 工科李清初聞立潞議,曰:『禍從此始矣!神宗四十八年,德澤猶繫人心,豈可舍其孫而立其姪?況應立者不立,則誰不可立?萬一左良玉扶楚、鄭芝龍扶益,各挾天子以令諸侯,誰禁之者?且潞王即立,置福王何地?死之耶?抑幽之耶?是動天下之兵也。時草野皆憤憤不平;及福王監國議定,人心始安。 禮科都給事沈允培詢吏科都給事章正宸,當誰立?正宸曰:『當光廟在青宮時,則以光廟為國本;當光廟與熹、毅二廟絕時,則又以福藩為國本。若謂潞可越福,猶之福可越光廟也。於國本安居』?人皆服其論。 【第 120 頁:版面影像】 李自成奔還京師,殺吳襄。 自成殺吳襄全家三十四口於王府二條衚衕。至五月初一日,米商合資數千金斂之。 賊並欲殺陳沅;沅曰:『妾聞吳將軍已捲甲來歸矣;徒以妾故,又復興師。今殺妾何足惜,恐妾死而大王不利耳!為大王計,宜留妾以繫其心;妾當說彼不戰以報大王之恩遇也』!時賊各擁重貲,無鬥誌,自成不能復戰;亦幸三桂之不圖己也,乃棄沅而去。 按「甲乙史」、「北略」皆云:『初九日,賊得三桂報,大怒,即盡戮吳襄一門』。據此,則吳襄一門死於初九日矣。而「紀事本末」、「核真略」皆云:『二十七日,李賊回京殺吳襄全家』;與橫云山人「擬史」同。再考「明史」「李自成傳」則云:『自成殺吳襄,奔還京師』。又似殺於軍中矣。「建州私記」則云:『賊得書,怒殺其家三十餘口,繫襄東行。及戰敗,立梟吳襄首懸之高竿,奔還京師』;與「明史」同。考「大事記」則云:『三桂攻賊京營;賊敗,以高竿揭襄首於城上』;與「擬史」同。未知孰是? 賊驅城中百姓於崇文、宣武門外,毀沿河房屋及城外四面牛馬牆。以向攻城時,此牆遮蔽城上砲箭,大得其便;恐東兵來攻城,故亟去之。 吳三桂兵壓京城,自成合一十八營兵拒戰;三桂連拔其八,斬首一萬。自成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