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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十六年

【第 83 頁:版面影像】

乾隆十六年

乾隆十六年(辛未、一七五一)春正月二十日(戊午),以福建鹽法道丁廷讓為廣東按察使。

二十四日(壬戌),諭〔軍機大臣等〕:『潘思&9096&所奏臺灣縣武生李光顯爭墾結訟一案,甚屬糊塗。李光顯身恃武生,恣意占管民番田園,以致爭鬧毆差;更復集流棍,藏蓄兵械:不法已極!李光顯實為罪魁,必當嚴拏,從重治罪。乃該撫摺內僅稱拏獲流棍六名,並未將李光顯拏究之處奏聞,殊為輕重倒置!且聚眾械鬥,最為閩省惡習;臺灣遠隔海洋,番民雜處,尤當加意整飭,以警兇頑。若將首犯寬縱,致使漏網;將來聚眾報復,仇殺相尋,刁風益熾。其劉是奪犯毆差,將李光顯鼻尖割去,情罪亦屬可惡;俱當從重究擬。潘思&9096&辦理此案甚屬懦怯,著傳旨嚴行申飭。喀爾吉善現在接駕辦差,何暇辦理此等事務;著傳諭潘思&9096&:將李光顯、劉是及案內各犯從重究擬具奏。如李光顯尚未拏獲,務令嚴緝治罪。並將辦理此案緣由,速行奏聞。若僅視為泛常案件,姑息奸匪,朕必於該撫是問』。尋奏:『李光顯等各犯已經該縣拏獲,現飭催解省,從重審擬』。得旨:『知道了。從重處治,以警刁風可也』。

又諭:『……廣東提督員缺,著林君陞補授;臺灣總兵員缺,仍著李有用調補』。

——以上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三百八十一。

二月初二日(庚午),福建布政使陶仕患病解任,以福建按察使顧濟美為福建布

【第 84 頁:版面影像】

政使、安西兵備道明德為福建按察使。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三百八十二。

二十三日(辛卯),調福建按察使明德為湖北按察使、山東按察使德舒為福建按察使。

二十七日(乙未),以福建陸路提督吳進義、浙江提督譚行義對調。

——以上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三百八十三。

三月初四日(辛丑),諭曰:『福建水師提督張天駿著來京候旨,其員缺著林君陞調補』。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三百八十四。

夏四月,福建臺灣總兵官李有用奏覆:『水沙連地方逼近生番,久經定界;李朝龍恃買墾地,混占爭租。李光顯復挾仇啟釁,招集流棍;經文武各員將首、從人犯嚴拏監禁,研訊確情,從重定擬。其聚棍空寮,俱經焚燬解散。現在民番寧靜,並無驚擾情事。至該處開墾有年,所有無辜之佃民人等,若概行驅逐,轉恐滋擾;請將大小二十四莊開成田園一千五百七十一甲、未墾荒地二百六十餘甲一並入官,令該佃照例輸租,以杜爭競。其近番山界,勘明立石,定為禁地;不許復生覬覦』。報聞。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三百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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