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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4 頁:版面影像】 乾隆二十二年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一七五七)春正月二十八日(庚申),行在戶部議覆:『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等奏稱「臺、澎遠隔重洋,各營兵餉,先於乾隆十八年經臣喀爾吉善奏准,於每歲冬底臺郡派文武各員定限次年正月到省,將全年俸餉由藩庫支領運廈;乘春風和緩之時,配船載赴臺、澎存貯備放。惟是兵餉內有搭放錢,節年由省海運至廈,與餉銀一並渡臺,往往愆期;以致陸運餉銀在廈守候,仍有遲至四、五月間冒險渡洋之事。今請將此項錢按數豫撥一年,從容水運赴廈,暫寄廈防同知庫內;俟當年臺、澎委員 【第 115 頁:版面影像】 領餉到廈,隨銀起運」。應加所請』。得旨:『依議速行』。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五百三十一。 二月十五日(丁丑),頒給福建臺灣北路副將傳敕;從總督喀爾吉善請也。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五百三十二。 三月初四日(乙未),調廣東提督胡貴為福建水師提督。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五百三十四。 夏六月初二日(壬戌),諭曰:『馬龍圖著來京候旨;臺灣鎮總兵員缺,著林洛補授』。 又諭曰:『喀爾吉善奏總兵馬龍圖不職,已降旨令來京候旨矣。其在任劣跡,仍著俟查明後即行據實參奏。至所請王無黨調補臺灣鎮總兵之處,王無黨朕所深悉,前因不勝總兵之任,用為鑾儀使;後見其人尚堪任使,是以補放漳州鎮總兵。但年已就衰,且非水師出身,遠涉重洋非所素習;恐於海外巖疆,不甚相宜。倘不勝任,又須更調,殊於營伍無益。臺灣鎮總兵員缺,業經另簡。可將此傳諭喀爾吉善知之』。 初四日(甲子),諭:『向來福建水師將弁,多用本地之人。蓋緣水師與陸路技勇迥別,非習於洋面風濤者不克勝任;勢不能不就生長其地、諳悉情形之員隨宜簡補,以便操防。該將弁等既膺擢用,即當凜遵體制,慎重職守,不得以私蔑公。乃伊等往往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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