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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頁:版面影像】 所議,將此項米艇內 朽過甚之十五船,即行裁汰,以符額設兵船之數,毋庸再為添造。其尚存二十三隻,俟屆應行拆造之時,照一、二、三號同安梭船之式一律改造;仍按原派營分,領駕配緝。該督等務飭令廠員認真估辦,嚴督胥匠依法製造。倘有偷減草率情弊,即行據實嚴參懲辦』。 ——以上見「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三十八。 八月初七日(戊申),命閩浙總督慶保來京,以廣西巡撫趙慎畛為閩浙總督;調福建按察使吳榮光為浙江按察使,以江西督糧道蘇成額為福建按察使。 十二日(癸丑),修福建福州廠戰船;從巡撫葉世倬請也。 十三日(甲寅),命翰林院侍講學士沈維 提督福建學政。 ——以上見「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三十九。 九月二十二日(癸巳),浙江提督王得祿奏:『原任河南南汝光道查廷華、福建澎湖協副將陳化成,均系出色人員,任用可資得力;臣現在解任回籍,無所見好於該二員之處』。得旨:『見好與否,要無足論,是必有授之者矣;以陳化成作陪,圖幫一人,朕早知之矣。作偽心勞日拙,可付一哂』。 命福建布政使徐炘來京,調雲南布政使誠端為福建布政使;調福建按察使蔡成額為四川按察使,以山西冀寧道邱鳴泰為福建按察使。 【第 13 頁:版面影像】 ——以上見「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四十一。 冬十月初二日(癸卯),諭〔內閣〕:慶保奏「海外同知要缺,請分別揀員調補」一摺,福建淡水同知員缺緊要,該省豈無合例人員?何得率以任到在後之陳繼曾調補!又將福州府海防同知王其福以繁調簡,均屬違例;俱不准行』。 ——見「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四十二。 二十三日(甲子),諭〔內閣〕:『葉世倬奏「革員拏獲盜犯,請留閩入伍」一摺,閩省已革遊擊陳鵬飛,前因緝捕廢弛,發往軍臺效力贖罪。該革員現雖拏獲盜犯,尚知愧奮;惟從前玩視捕務,以致把總劉高山被盜戕害,咎無可辭。若竟予免罪,不足以昭平允。陳鵬飛不准留於臺灣入伍,仍著發往軍臺效力贖罪;俟三年後,由該都統奏明釋回』。 ——見「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四十三。 十一月辛未朔,予剿捕川、楚、陝、臺灣賊匪陣亡外委張坤有等十一員世職如例。 ——見「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四十四。 二十五日(乙未),福建水師提督許松年奏報出洋督緝情形;得旨:「汝能如此不辭勞瘁,循照奮章身先巡緝,使海疆永臻寧謐,民商樂業;零星土盜隨時掩捕,不致釀成巨案貽患將來,朕甚嘉焉。然總要奉行無懈,實力實心,以副朕推誠委任之意。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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