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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豐四年

【第 34 頁:版面影像】

咸豐四年(一八五四、甲寅)春正月十一日(辛亥),諭〔內閣〕:『王懿德奏「閩省營務廢弛情形」一摺,福建地處海疆,額設水、陸各營除每年赴臺換防外,內地存兵數逾四萬有奇,如果統兵將領平日認真練閱,嚴核虛伍、慎重操防,即偶遇地方有警,足資捍御;乃近日漳、泉各屬竟有富家子弟賄買名糧,一遇徵調,半系頂雇當差,積習相沿,殊堪痛恨。至水師巡洋捕盜,所修戰艦,豈容不肖營員偷減工料?現在該省土、會各匪經王懿德督兵剿辦,漸就肅清;所有水、陸各營從前積弊,亟應力圖整頓。著王懿德會同總督有鳳督飭將弁各官破除情面,實力整飭;如有前項弊端,一經查出,即將該管官從嚴參辦,毋稍寬縱』。

十二日(壬子),以福建按察使韓椿為浙江布政使。

十三日(癸丑),以福建臺灣道徐宗幹為按察使。

十九日(己未),以福建巡撫王懿德為閩浙總督、貴州布政使呂佺孫為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八。

二月十二日(辛巳),諭軍機大臣等:『前因羅惇衍奏:請飭廣東採買洋米接濟倉儲;已諭令葉名琛、柏貴妥速籌辦。茲據戶部奏「京倉支絀,仍請飭各直省一律採買」;據稱:「廣東洋米、福建臺米,向來米多價賤,兼有海道可通;現值支放不敷,自應急為籌備」。著葉名琛、柏貴即遵前旨,迅速購買米數十萬石;並著王懿德購買臺米三

【第 35 頁:版面影像】

十萬石,均按照該省實在市價採買,設法多備船隻,趁風信順利之時運送天津。其米稅船鈔,均免徵收;並准帶貨物二成免稅,以期迅速。動用何項,即著先行奏明,作正開銷。至捐輸米石辦有成案,並著該督、撫等悉心籌畫,妥速辦理。京倉關係緊要,毋得畏難推諉,致誤急需。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緩福建各屬本年買補倉榖。

十三日(壬午),以福建營務廢弛,革陸路提督炳文職,以貴州鎮遠鎮總兵官秦定三為福建陸路提督;未到任前,以雲南臨元鎮總兵官文俊署理。以福建臺灣副將呂大陞為貴州鎮遠鎮總兵官。

蠲免福建上年被擾之雲霄、石瑪、廈防、永春、尤溪、德化、大田、鳳山十七廳、州、縣額賦;緩徵興化、淡水、臺防、噶瑪蘭、平潭、蚶江、馬港、龍巖、莆田、平和、詔安、南平、臺灣、嘉義、福清、永福、閩清、古田、晉江、南安、惠安、南靖、順昌、將樂、漳平、寧洋、彰化二十七廳、州、縣及水口、南日、峽陽、羅溪、金門、佛曇橋、華崶七縣丞所屬新舊額賦有差。

十四日(癸未),以翰林院侍讀學士李聯琇為大理寺卿,仍留福建學政任。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一。

三月初二日(辛丑),以剿辦福建艇匪出力,賞同知張啟&9195&藍翎;餘升敘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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