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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治四年

【第 92 頁:版面影像】

以福建剿滅彰化內山踞逆,賞守備鄭榮巴圖魯名號,知府葉宗元、都司張顯貴等花翎,通判王修業等藍翎;餘升敘、開復有差。

--以上見「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一。

夏四月十一日(乙亥),諭〔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傳諭署福建臺灣鎮總兵官曾元福、臺灣道丁曰健:丁曰健奏「督軍搜拏巨匪,並查辦善後、妥籌防海及獲嘉義逆首等犯正法」各摺片,臺灣彰化內山匪黨,前經丁曰健督軍剿辦,將洪欉等股踞逆悉數殲除,臺灣一律安定;現復嚴督各軍分路搜剿,將著名股首莊明得、廖阿螺及洪欉之胞兄洪狗等獲,其潛匿坪林山頂之悍賊洪花亦經官軍用槍刺斃,其妻李氏身受銃傷,均梟取首級示眾;復將草田莊等賊巢攻破,獲匪多名,並獲羅務等匪黨,均先後訊明正法;嘉義匪首嚴辦亦經曾元福派隊殲斃,獲黨多名:剿辦尚屬認真。著曾元福、丁曰健查明所獲要犯洪狗、洪花等是否的系正身?不得稍涉含混,致令漏網潛逃,復生他變。其在逃之要犯陳及零散餘匪,並著督飭地方文武員弁、團勇分路搜拏,以期盡絕根株,永弭後患。一切善後事宜,著一併妥為籌辦。據丁曰健奏稱「賊黨四處逃匿,未便屯兵糜餉」;自應量為裁撤。即著斟酌情形,隨時遣撤;仍酌留兵勇,將潛匿之匪實力搜捕,以期淨盡。漳州賊匪未平,深恐勾結渡台為入海之計;著曾元福、丁曰健仍遵前旨,於海口要隘妥籌防範,毋令闌入台地。所有斬獲嘉義股首嚴辦等出力人員,著曾元

【第 93 頁:版面影像】

福等查明保奏,毋許冒濫』。

以福建臺灣全境肅清,賞道員丁曰健布政使銜、總兵官曾元福提督銜。

--以上見「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六。

五月十二日(丙午),以江蘇候補副將富勒渾泰為福州副都統。

十八日(壬子),以福建臺灣剿匪出力,賞道員曾雲峰、都司李準芳等花翎,千總徐毓恩等藍翎;餘加銜、升敘、開復有差。

予福建臺灣陣亡遊擊葉得茂等三十一員祭葬、世職,紳民兵勇一千三百十九名賞卹如例,一併附祁道員孔昭慈專祠。

--以上見「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九。

六月初十日(癸卯),以太僕寺少卿丁紹周為福建鄉試正考官、國子監祭酒丁培鎰為副考官。

--見「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四。

秋七月初三日(乙丑),暫署兩江總督李鴻章奏:「丁憂署福建陸路提督郭松林呈請開缺,回籍終制』。得旨:『郭松林帶兵素能得力,在江、浙等省屢著戰功。著毋庸開缺,賞假四個月回籍;一俟假滿,即前赴江蘇軍營聽候調遣』。

--見「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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