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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 頁:版面影像】 光緒七年(一八八一、辛巳)春正月初七日(庚午),閩浙總督何璟等奏:閩省海防喫緊,添募陸勇四營、水勇一營。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六。 二月初三日(乙未),福建巡撫勒方錡奏:查勘臺灣各海口及營務、民番情形。得旨:『所有布置營伍、撫恤民番、清釐案牘事宜,著該撫飭令各該管官認真經理,毋得始勤終懈』。 又奏:後山番社,宜善為撫馭。得旨:『所奏系為豫防勾結內訌起見,該撫當與何璟會商派委妥員,相機撫馭,以期消患未萌』。 又奏:密陳旗後港門不宜開通情形。下所司知之。 初七日(己亥),閩浙總督何璟奏:臺北新設各官,酌擬俸廉,分臺撥給。下部知之。 又奏:道府以下、未入流以上,請停分撥福建三年。允之。 初十日(壬寅),諭內閣:『本年輪應查閱福建、浙江、廣東、廣西四省營伍之期,福建即派何璟、浙江即派譚鍾麟、廣東即派張樹聲、廣西即派慶裕、逐一查閱,認真簡校。如有訓練不精,軍實不齊者,即將廢弛之將弁據實參奏,毋得視為具文』。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七。 【第 77 頁:版面影像】 三月二十一日(癸未),以剿辦臺匪出力,賞福建補用守備曾友成等花翎;餘升敘、加銜有差。 以剿辦臺匪積勞病故,復記名提督湖北已革副將沈鴻賓職,並賜卹如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八。 夏四月初八日(己亥),諭〔軍機大臣等〕:『本日已有旨,將岑毓英調補福建巡撫、勒方錡調補貴州巡撫,並令岑毓英即赴新任矣。臺灣為南洋門戶,防務緊要;日本前議琉球一案,未允所請,該使臣悻悻而去,難保不藉端生釁。自應思患豫防,嚴行戒備。岑毓英久歷戎行,諳習兵事;即著責成該撫將臺灣防務悉心規畫,與何璟會商布置,務期有備無患。其開山撫番未盡事宜,亦當體察情形,次第經理,以為久遠之計。該撫當隨時勤往該郡履勘巡閱,實事求是,認真整頓,用副委任。遇有緊要事件,即由該撫親往督辦。至福建沿海防務,並著該督、撫妥籌辦理,毋稍疏懈,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調貴州巡撫岑毓英為福建巡撫、福建巡撫勒方錡為貴州巡撫。 調福建按察使鹿傳霖為四川按察使,以福建臺灣道張夢元為福建按察使。 二十八日(己未),予積勞病故福建前署臺北府知府林達泉優卹。 二十九日(庚申),閩浙總督何璟等奏:福建臺北府屬淡水、新竹二縣地震。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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