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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4 頁:版面影像】 砲八尊分置吳淞、江陰,又欲購前後膛槍;所籌甚是,即著迅辦。所需價銀,如議辦理』。 二十三日(己丑),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濬等:據曾國荃電稱:「洋輪難雇等語。閩防緊要,著楊昌濬督軍迅由陸路進發,剋日抵閩;不得藉詞雇船,推諉延宕,致誤事機。運臺軍火,著曾國荃設法妥速運解』。 二十四日(丙寅),江西巡撫潘霨奏:遵飭何文元暫緩赴閩。得旨:『已續有旨,仍令各該營迅速援閩矣』。 二十六日(戊辰),兩江總督曾國荃奏:援閩渡臺各營,分水陸取道前進,寬給饟需;並撥派營兵填紮江防要隘。得旨:『該督籌辦各節,均屬妥協』。 二十七日(己巳),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濬等:萬培因奏「請仿照成法,抽收坐賈釐金專供團練經費,並令省城殷富捐輸。臺灣紳士林維源,春間捐銀二十萬兩;臺灣辦團,未必需此鉅款。請飭查明」等語。閩省辦團需費,著楊昌濬、張兆棟會同林壽圖酌議抽收坐賈釐金濟用,遴委公正員紳辦理。殷富之家能否捐輸?並著酌量勸辦。林維源捐款作何著落?有無中飽?即著確查具奏。若有餘款,解充全省經費』。 命閩浙總督何璟來京,以漕運總督楊昌濬為閩浙總督;未到任前,以福建巡撫張兆棟署理。 【第 125 頁:版面影像】 二十九日(辛未),諭〔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劉銘傳電報:「法調兵四千攻滬尾,臺北萬緊」等語。援臺之軍,雖已撥劉朝祐四營,尚恐無濟;著李鴻章竭力設法援救,總以保全臺灣為要』。 又諭:『電寄曾國荃:劉銘傳電報:「聞法調兵四千攻臺滬尾,法船已到,口門閉塞;臺北萬緊」等語。劉銘傳孤軍待援,劉朝祐四營現往一千,尚未全數前往;著曾國荃迅速雇船續裝赴臺,並竭力另籌援應。一面設法,一面電聞。吳淞堵塞留一活口,愈窄愈好,不必二十五丈之寬。該督所稱「法船有三、五隻到口外,立即堵塞」;萬一臨時趕辦不及,必致誤事,務必豫為籌定,確有把握。英商訂購大砲,十個月方到,未免太遲;著再籌商提早,方可應急』。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 八月壬申朔,諭內閣:『穆圖善等暨張佩綸、何如璋先後具奏「法兵攻擊船廠砲臺,官軍接仗情形,自請議處治罪」各摺片,法人乘上海議和之際,潛使兵船入泊福建馬尾等處,中國素重誠信,並未即行驅逐;乃該國包藏禍心,不顧信義,七月初三日何璟等甫接法領事照會開戰,馬尾法船乘我猝不及防,先行開砲攻擊。我軍合力抵敵,兵、商各船多被擊毀。各軍於瀕危之際,猶復奮勇接戰,擊壞該國兵船、雷船三隻。初四等日,法兵猛攻登岸;經提督黃超群、道員方勳、都司陸桂山督隊擊退。法兵旋攻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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