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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2 頁:版面影像】 光緒十二年(一八八六、丙戌)春正月初七日(辛丑),閩浙總督楊昌濬等奏:署福建陸路提督孫開華,請開去幫辦臺灣軍務差使。允之。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請將已革臬司張學醇留營差遣,辦理臺灣撫墾事宜。如所請行。 豁免福建臺灣各屬舊欠供粟。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三。 二月十八日(壬午),命內閣侍讀學士林維源前赴臺灣幫辦臺北開墾、撫番事務。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四。 三月十九日(壬子),予故臺灣鎮總兵張家賓、副將蕭德明等祭葬、世職。 【第 213 頁:版面影像】 二十二日(乙卯),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二十四日(丁巳),諭軍機大臣等:『劉銘傳奏:「澎湖為閩、臺門戶,非特設重鎮,不足以資守御。楊昌濬與該撫意見相同,擬將澎湖副將與海壇鎮對調,仍歸總督管轄」等語。即著楊昌濬、劉銘傳會同籌議具奏。閩、臺防務關繫緊要,該督籌辦一切,務當和衷共濟,不分畛域,力顧大局。上年諭令該督等會議臺灣改設各事宜,並著一並妥速議奏,毋稍遲延。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臺灣巡撫劉銘傳奏:遵籌澎湖防務,請飭部撥實款以資接濟。下戶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五。 夏四月十八日(辛巳),以臺灣基、滬戰守有功,予總兵蕭宗云等以提督簡放,賞提督曠洪亮正一品封典、總兵楊忠等巴圖魯名號、協領兜欽等花翎;餘升賞、加銜有差。 二十六日(己丑),閩浙總督楊昌濬奏:臺灣改設行省需款甚亟,請飭部籌撥。下戶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七。 五月初七日(己亥),前陝甘總督楊岳斌奏:隨員楊剋勤等渡臺出力,請予獎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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