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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9 頁:版面影像】 頭品頂戴、太常寺少卿林維源二品頂戴、道員陳鳴志三代一品封典,餘升敘、加銜有差。 十一日(辛酉),予積勞病故福建記名提督龔占鰲照軍營立功後病故例優恤。 十六日(丙寅),諭軍機大臣等:『電寄劉銘傳:本日據李鴻章電奏後山番變,派船趕臺等語。此事因何故啟釁?現辦情形若何?著劉銘傳詳悉電奏』。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七。 八月庚辰朔,命工部左侍郎烏拉布提督福建學政。 初四日(癸未),以神靈顯應,頒臺灣新竹縣城隍廟扁額曰「金門保障」、龍神祠扁額曰「澤普瀛壖」、觀音廟扁額曰「大海慈云」。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部咨奏定新章,各省購買外洋機器聽候海軍衛門暨戶部核定,不得擅自定議。茲查明臺省定購外洋機器料件系在未奉新章以前,應請立案』。下所司知之。 又奏:埤南番叛、圍攻廳治,先後派兵解圍並籌剿辦情形。得旨:『仍著飭令派出各員分別妥為剿撫,以靖地方』。 又奏:臺灣移駐巡撫、新設藩司等官應需廉俸役食暨臺灣道兼理臬司養廉,分別議給酌增。下戶部議行。 【第 230 頁:版面影像】 以虧短銀兩,革前署臺灣宜蘭縣知縣林鳳章職,並勒追。 以操防廢弛、聲名狼藉,革臺灣副將鄧炳南、云騎尉洪磐安職。 予積勞瘴故福建知縣李承緒優恤。 初十日(己丑),福州副都統多鑾布因病辭職,以前寧古塔副都統容山為福州副都統。 十六日(乙未),予臺防積勞病故湖南副將許鬆林等優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八。 九月二十五日(癸酉),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臺東直隸州統轄後山全境,地廣兵單,請添募勇營以資鎮守。從之。 二十六日(甲戌),諭內閣:『劉銘傳奏「特參貽誤要公各員」一摺,福建臺灣署嘉義縣知縣試用知府羅建祥勘丈田畝,蒙混欺飾並膜視民命,廢弛公事;著即行革職,聽候查辦。代理鳳山縣知縣候補通判吳元韜承辦清丈,敷衍粉飾;著暫行革職,仍責令隨同勘丈,以觀後效。該二員均有虛糜經費情事,著分別勒令賠繳,毋任延欠』。 又諭:『劉銘傳奏:代理同知昏貪貽誤等語。代理埤南同知福建候補布庫大使陳燦,不卹番情,挪用口糧,並有擅離職守、苛派學費情事,實屬昏庸貪鄙;陳燦著革職聽候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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