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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緒十四年

【第 233 頁:版面影像】

稱「劉銘傳於撫番、清丈徒事鋪張,致有埤南激變之事;並任用非人、漫視民瘼,以致奸民、土匪乘機作亂。官激民變,確有明徵;用人辦事,顢頇竭蹶」各節;又片奏:「彰化各處因科派單費,一鄉盡逃,臺南尤甚;及投效函招各員委署鳳山等缺,變通補署,未免偏私」各等語。劉銘傳自簡任臺灣巡撫以來,辦事尚為得力;惟恐操之過急,任用或不得人、措置不無失當,以致民心未協,激成今日番變。參摺所陳,均不為無因;著即鈔給劉銘傳閱看。該撫當仰體朝廷開誠訓戒、示以謗書之意,於摺內所陳平心省察,據實覆奏。一面清釐正賦,禁革規費;並嚴查貪吏,從重懲辦,勿稍瞻徇。至片奏臺省缺員應請揀發一節,並著該撫酌核具奏。將此諭令知之』。尋奏:『臺灣辦理撫番事宜三年之久,收撫生番十餘萬、闢地數百里,保獎不滿五十人。清丈地畝,並無激變之事;官帑不敢虛糜,賞罰惟憑功罪』。得旨:『覆陳各節均屬明晰,敘述現辦情形亦尚核實。該撫嗣後務當實力圖功,虛心集益;固不必顧恤浮言,亦不可固執成見:慎終如始,用副委任。勉之』。又奏:『酌核臺灣缺員,擬請暫緩揀發,仍由閩省咨調請補』。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寶錄」卷二百六十一。

十二月戊寅朔,以捕務廢弛,革福建代理臺灣鳳山縣知縣高光斗職,仍勒協緝。

以徇隱庇匪,革署福建臺灣彰化縣知縣李嘉棠、鹿港營遊擊鄭榮職,訓導施家珍、

【第 234 頁:版面影像】

廩生施藻修分別斥革拿辦。

以侵吞公款,革福建臺灣機器局委員候選知縣洪熙職,永不敘用。

初八日(乙酉),予臺灣剿番傷亡弁勇千總王世綱等優卹。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二。

二十一日(戊戌),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臺灣各屬秋收減色,請將現收丈費抵完新糧,就款劃撥。從之。

命太常寺卿林維源幫辦臺灣開墾、撫番事務。

二十三日(庚子),調福州副都統容山為正藍旗漢軍副都統、正藍旗漢軍副都統富森布為福州副都統。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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