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2 頁:版面影像】 二十一日(乙卯),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戶部奏:『閩廠船政經費,前經奏明自同治五年十二月起,准於閩海關稅六成項下每月撥銀五萬兩充用。茲據該大臣沈葆楨瀝陳閩海關拮据情形,所欠船政經費六十萬兩,懇將閩海關洋稅四成項下勻撥。此因船政為海防一大端,從權議准。自本年七月以前解部庫款,准令撥抵;七月以後續徵四成洋稅解還部庫,以清界限。嗣後船政經費,仍遵定章,由閩海關六成項下每月撥銀五萬兩,以符定章;不得提用海防經費』。得旨:『允行』。 二十八日(壬戌),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會籌全臺大局並巡撫兼顧省臺情形」一摺,據稱「撫番、開山實為豫籌防海地步,不但關繫臺灣安危,並關繫南北全局」等語。所籌深合機宜。現在臺地南北路徑漸通,所有應辦各事宜必須妥為區畫,為一勞永逸之計。王凱泰務當親歷南、北各路,將全臺情形悉心察看;即與沈葆楨等隨時會商、次第布置;總期悉臻妥善,有裨全局。據奏:「巡撫宜兼顧省、臺,若另設一省,呼應不靈,且恐諸多窒礙」;所陳亦系實在情形。並著沈葆楨等通盤籌畫,應如何往來兼顧,俾省、臺各事不致掣肘之處,即行詳細奏聞。沈葆楨俟將善後諸務與王凱泰籌商交代後,即懍遵前旨迅赴新任,以重職守。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兩江總督沈葆楨等奏:『臺灣營伍廢弛,擬仿淮、楚軍營制,歸併五百人為一營。將南、淡、嘉義三營調至府城,合府城三營、安平三營為一支,專顧臺、鳳、嘉三縣。 【第 13 頁:版面影像】 其北路兩營,合鹿港一營為一支,專顧彰化一帶。艋舺、滬尾、噶瑪蘭三營為一支,專顧淡、蘭一帶。事權宜統歸巡撫節制』。得旨:『著軍機大臣會同該部歸於會議建設臺北府廳縣案內,一並妥議具奏』。 命福建按察使郭嵩燾開缺以侍郎候補。 二十九日(癸亥),以福建延建邵道張岳齡為福建按察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四。 八月乙丑朔,以記名提督唐定奎為直隸正定鎮總兵官。 十四日(戊寅),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淮軍全數凱撤」、沈葆楨奏「瀝陳感懼下忱」各一摺,淮軍各營業於六、七月間內渡,全數凱撤;臺灣事宜,業交王凱泰接辦。該撫務當通盤籌畫,悉心經理。總兵宋桂芳已經到臺、前往蘇澳,所有臺北應辦各事,即著飭令該總兵認真舉辦。沈葆楨業經內渡;該督到省後,即與文煜等會商,將船政事宜速為交代。前已有旨,令沈葆楨將善後諸務與王凱泰籌商完竣後,即行前赴新任;沈葆楨此次奏報,自系尚未接奉前旨。兩江關繫緊要,沈葆楨膺此重任,自當實力實心,勉圖報稱,仰副朝廷倚畀之殷;著懍遵前旨,將船政交代後迅赴新任,毋庸來京陛見。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又諭:『新授福建按察使張岳齡能否勝任?著李鶴年、王凱泰隨時察看,據實具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