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93種:清德宗實錄選輯 →清德宗實錄選輯(一)→光緒元年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光緒元年

【第 8 頁:版面影像】

如何提撥應用?即著戶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妥議具奏。並著總管內務府大臣量入為出,裁汰浮費;戶部、工部於應發款項,著詳細酌核,力杜浮冒。各省公私各費,該督、撫務當實力撙節,以裕國用。開採煤、鐵事宜,著照李鴻章、沈葆楨所請,先在臺灣、磁州試辦,派員妥為經理;即有需用外國人之處,亦當權自我操,毋任彼方攙越。出使各國及通曉洋務人才,著李鴻章、沈葆楨隨時切實保奏。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摺一件、片一件、單二件,著鈔給李鴻章、沈葆楨閱看,仍詳細妥議具奏。此次議奏有關繫西北及防範俄人事務,業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鈔寄左宗棠閱看;即著該大臣通盤籌劃,以固塞防。西北水利事宜,並著該大臣會商譚鍾麟相機籌辦。東三省為根本重地,尤宜加意整頓;著該將軍、副都統、府尹切實籌劃。醇親王摺兩件並丁寶楨、文彬片,著鈔給該將軍等閱看,迅速覆奏。沈葆楨已補授兩江總督,海防緊要,自應迅速到任,以專責成;惟臺灣開山、撫番一切事宜是否仍須該督親為督率,抑或奏派大員經理?並著沈葆楨酌度情形,速行具奏。將此由六百里密諭李鴻章、沈葆楨、左宗棠、彭玉麟、崇實、岐元、清凱、奕榕、奕艾、豐紳、托剋湍、李鶴年、李瀚章、吳棠、英翰、劉嶽昭、楊岳斌、劉坤一、吳元炳、裕祿、丁寶楨、楊昌濬、王凱泰、翁同爵、王文韶、張兆棟、劉長佑、岑毓英,並傳諭劉秉璋知之』。

以前江西巡撫沈葆楨為兩江總督,兼充辦理通商事務大臣;未到任以前,仍以江西

【第 9 頁:版面影像】

巡撫劉坤一署理。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

五月十一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南路剿番攻剋各社情形」一摺,南路竹坑等番社,經提督唐定奎等督軍深入,搗巢攻險,將竹坑、本武並內外獅頭等社先後剿剋,餘番逃竄;現在分兵進紮,擇要扼守。即著沈葆楨等飭令該提督相機妥辦,母稍疏虞。該番社經此次痛懲,果能悔罪輸誠、縛獻渠魁,自應寬其脅從;倘頑梗如前,不能不酌加懲辦。該大臣等當悉心籌劃,以期一勞永逸。淮軍自到臺以來,艱苦出力,准其擇尤保獎,以示鼓勵。沈葆楨前已有旨,授為兩江總督,督辦南洋海防;並諭令體察情形,所有臺灣開山、撫番事宜,是否仍須親為督率,抑奏派大員經理?著該督仍遵前旨,迅速酌度具奏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臺灣管帶輪船悉心教練,賞洋員美德蘭等三等寶星。

十二日(戊申),以翰林院侍讀學士許應騤為福建鄉試正考官、編修慕勞幹為副考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

二十二日(戊午),福建巡撫王凱泰奏:『巡撫移紮臺灣,奉准部議;擬請先赴臺灣履勘情形,會同妥籌』。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

.本文顯示:共  10  頁 .目前位置:第 4 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前頁] [最後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