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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頁:版面影像】 ,分別訂購。又稱「臺灣鐵路,俟礦務大興,再行舉辦。擬先撥款二、三十萬兩,設立馬車路,以利行師」;實非無見。應請飭下丁日昌先行舉辦』。從之。 二十四日(戊寅),閩浙總督何璟奏:『日斯巴尼亞狡謀未息,商同撫臣先派調辦洋務道員唐廷樞前赴廈門,與該國領事面論曲直,冀早商辦了給。撫臣丁日昌似可留省養病,暫緩赴臺』。得旨:『即由該督知照丁日昌暫緩赴臺;如遇有緊要事件,仍即迅往籌辦,毋稍延緩』。又奏:請准開支撫臣辦公渡臺經費;得旨:『嗣後該撫渡臺時,每月開支經費銀一千五百兩;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一。 六月十三日(丁酉),諭〔內閣〕:『何璟、丁日昌奏:特參廢弛營伍之守備等語。臺灣滬尾營水師守備嘉朝泰,平日不能約束兵丁、整頓營伍,以致該營犯事及老弱充數至人十餘名之多,實屬荒怠不職。嘉朝泰著即革職、永不敘用;以為玩視營務者戒』。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二。 秋七月初五日(戊午),福建巡撫丁日昌賞假回籍養痾,以布政使葆亨署福建巡撫。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三。 二十八日(辛巳),諭軍機大臣等:『吳贊誠奏「查勘臺灣後山一帶情形,會籌應 【第 41 頁:版面影像】 辦事宜」一摺,吳贊誠由恆春至卑南一帶沿途查勘,業將後山南路、中路設法布置,所籌尚為周妥。現在臺灣地方靜謐,所有招撫開墾事宜自應妥為籌辦,以竟全功。該京卿接辦伊始,力任其難;刻下病體當已就痊,仍應將未盡事宜隨時會商何璟次第舉行,期於民番相安、地方日有起色,以收成效。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以巡緝不力,革駐防臺灣後山遊擊朱荷恩職。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四。 八月初六日(戊子),調福建布政使葆亨為山西布政使,以廣東按察使周恆祺為福建布政使。 十二日(甲午),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北遭風撫卹情形」。得旨:『據奏臺北遭風,情形甚重;著即分飭營廳各員妥籌撫卹,毋令一夫失所』。 豁免臺灣府屬未完同治十年分供粟三萬九千一百七十一石零及未完糯米易榖十五石零。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五。 二十四日(丙午),諭內閣:『吏部奏「隔省調署知府與例未府,聲明請旨」一摺,前據沈葆楨等奏「福建臺北府知府,請以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試署」,系為新設海疆要缺、因地擇人起見;林達泉仍准其試署。嗣後不得援以為例』。調福建福寧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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