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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頁:版面影像】 十三兩七錢八分五釐零八絲零零四纖。 一等沙田,一千二百七十六甲二分九釐三毫一絲八忽,年額應徵銀一千三百五十九兩五錢五分四釐零五絲四忽。 二等沙田,二十九甲八分零四毫八絲八忽,年額應徵銀二十二兩二錢三分四釐四毫四絲零四微八纖。 三等沙田,五百七十二甲九分八釐零五絲九忽二微,年額應徵銀三百零五兩三錢九分八釐六毫五絲五忽五微。 一等沙園,無(年額應徵銀無)。 二等沙園,二百零七甲三分零四毫,年額應徵銀一百一十兩零四錢九分三釐零三絲二忽。 三等沙園,六千二百零八甲四分二釐零一絲五忽四微,年額應徵銀一千九百八十六兩六錢九分四釐四毫四絲九忽。 ——共田三萬四千一百六十六甲二分九釐四毫零二忽八微五纖、共園九千六百四十六甲九分五釐四毫六絲四忽四微,共年額應徵銀六萬五千一百八十二兩八錢六分八釐二毫一絲。 謹查全臺清丈案內:上、中、下、下下各則田園,奉部覆准照徵。其沿山沿海沿溪之沙田、 【第 48 頁:版面影像】 沙園原請與墾荒未熟之地暫緩升科,嗣查此項田園收成微薄,雖難按則科徵,而與墾荒未熟者究有不同;各按土壤酌定三等。臺北各屬系以一、二、三分等,查照內地同安縣「不配米」各條徵則,酌擬一等沙田每甲徵銀一兩零六分五釐二毫三絲六忽四微八纖、二等沙田每甲徵銀七錢四分六釐、三等沙田每甲徵銀五錢三分三釐、一等沙園每甲徵銀七錢四分六釐、二等沙園每甲徵銀五錢三分三釐、三等沙園每甲徵銀三錢二分,隨案奏咨立案。至一等沙園,新竹縣境皆無。理合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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