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案彙錄辛集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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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浙江巡撫阮元奏摺(拿獲洋盜李阿虎等,分別正法定擬)嘉慶十年四月初一日
一三、刑部「為內閣抄出閩浙總督玉德等奏」移會(核擬捕盜遲誤之已革總兵吳奇貴等斬監候)嘉慶十年四月十四日
一四、刑部「為內閣抄出閩浙總督玉德奏」移會(特參不聽調遣、致盜竄逸、並捏報兵船擱汕漏沉之將領邱良功等,請旨革職)嘉慶十年四月二十三日
一五、兵部「為內閣抄出臺灣總兵愛新泰等奏」移會(蔡牽盜船復竄來台伺劫,經官兵擊退,獲犯審辦)嘉慶十年閏六月十一日
一六、刑部「為內閣抄出閩浙總督玉德等奏」移會(核擬接濟洋盜之郭萍著即處絞,在船接贓各犯發黑龍江為奴)嘉慶十年閏六月二十日
一七、兵部「為內閣抄出臺灣鎮總兵愛新泰奏」移會(拿獲盜犯王杉等審辦)嘉慶十年八月初二日
一八、臺灣總兵愛新泰奏摺(添造捕盜哨船,遵旨酌籌一切事宜)嘉慶十年十月十一日
一九、閩浙總督玉德奏摺(拿獲從逆賊黨及在洋行劫接贓服役各犯,審明分別辦理)嘉慶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二○、福建巡撫李殿圖題本(恭報交送福建巡撫印務日期)嘉慶十一年三月十六日
二一、內閣抄出閩浙總督玉德奏摺(請將福建鹽課項下奉部撥解甘肅兵餉及解部捐監銀兩一並留充臺灣軍需)嘉慶十一年三月十九日
二二、兵部「為內閣抄出奉上諭一道」移會(愛新泰馳奏官兵進剿南路賊匪,克復鳳山縣城,上諭獎賞有功人員弁兵)嘉慶十一年三月
二三、兵部「為內閣抄出福州將軍賽沖阿奏」移會(奏報鳳山收復後,暫時委署文武人員)嘉慶十一年四月初六日
二四、戶部「為內閣抄出奉上諭一道」移會(定海鎮總兵羅江太等追剿蔡逆,遭風失蹤,著照陣亡例賜卹)嘉慶十一年四月
二五、刑部「為內閣抄出福州將軍賽沖阿奏」移會(臺灣鎮總兵愛新泰在南路續獲賊目匪夥,據稟審明就地辦理)嘉慶十一年四月
二六、兵部「為內閣抄出本部議覆閩浙總督玉德咨」移會(議覆閩督咨稱添設正腰站接遞文報及官兵過站應付夫馬)嘉慶十一年五月初六日
二七、兵部「為內閣抄出福州將軍賽沖阿等奏」移會(遵旨保奏出力員弁、義民、屯番)嘉慶十一年五月
二八、兵部「為內閣抄出福州將軍賽沖阿奏」移會(臺灣鎮總兵愛新泰在南路續獲賊目匪夥,據稟審明就地辦理)嘉慶十一年五月十八日
二九、兵部「為內閣抄出奉上諭一道」移會(著溫承惠傳旨將玉德拿問,押解至京,交刑部審訊治罪)嘉慶十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三○、禮部「為內閣抄出福州將軍賽沖阿奏」移會(遵旨保奏守城禦賊實在出力之文武各員弁義民人等)嘉慶十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