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兵部「為內閣抄出福州將軍賽沖阿奏」移會(奏報鳳山收復後,暫時委署文武人員)嘉慶十一年四月初六日
【第 76 頁:版面影像】
借臺灣府經歷印信應用,以昭信守等情。
奴才當令該鎮道等具稟督撫核辦。惟是鳳山縣需員經理,正在緊要之際,若令該鎮道等俟有督、撫批示,再行檄委,重洋遠隔,誠恐地方貽誤,且系暫時委署,與更調員缺有間,奴才不敢拘泥,已諭令分別檄委,並飭署理鳳山縣知縣陳起鯤暫借臺灣府經歷印信任事。除咨明督臣玉德、撫臣李殿圖外,謹附片奏聞,伏乞皇上睿鑑。謹奏。嘉慶十一年四月初六日奉硃批:覽奏俱悉,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六本五○二∼五○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