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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遼東之戰爭

【第 1 頁:版面影像】

一、遼東之戰爭

太祖伐明之原因萬曆四十四年(一六一六年),太祖始建天命,定國號曰滿洲。時海西四國,已平其三,獨葉赫恃明援不下。太祖乃定議先挫明兵,次及葉赫。先是萬曆三十六年(一六○八年),太祖會明遼東副將及撫順所備禦,訂兩國臣民各守邊境之約,敢有竊踰者,毋論滿、漢人,見之殺無赦;遂建碑於沿邊諸地。及葉赫告急,明以其為北關要地,不利其亡,既遣砲兵為之守衛,又駐軍開原以備不測。太祖乃投書撫順所游擊李永芳,訴葉赫渝盟之罪,請其嚴守中立,以不得要領而還。尋明巡撫都御史郭光復,遣遼陽材官蕭伯芝,偽稱都督,盛具儀仗入境,揚言天使儼臨,責郊迎禮。太祖迎之道左,供張甚盛,伯芝詰比年絕貢之故,太祖從容權詞答之,厚贈遣歸。將別,太祖笑謂之曰:『汝是遼陽無賴蕭子玉(伯芝字),安得假稱都督,責我郊迎。我非不能殺汝,顧不忍貽大國羞耳』!嗣是益知明易與,而明邊民每歲越境盜採葠、礦及森林、果蔬之屬。天命元年,太祖遣大臣扈爾漢,執殺越邊竊盜者五十餘人,廣寧巡撫李維翰遣使詰問,堅請執殺人者抵罪。太祖不得已,取所俘葉赫兵十人至撫順關殺之,嫌隙愈深。太祖乃廣儲蓄、利器械,盡收諸部精銳,休養二年。及天命三年(一六一八年),乃

【第 2 頁:版面影像】

決議伐明,以七大恨誓師,其意如左:

一、明邊吏輕用尼堪外蘭之謀,無故啟釁,害及景、顯二祖。

二、明不守盟約,逞兵越界,衛助葉赫。

三、明邊民每歲踰境行竊,依約當殺;而明又以擅殺為詞,脅取十人抵罪邊境。

四、明越境以兵助葉赫,致其許字滿洲之女,改適蒙古。

五、滿洲人民於柴河、三岔、撫安等路(按明時以三岔河北地與三衛駐牧諸路皆約當今鐵嶺縣東南境)耕田藝榖,明不容刈穫,遣兵驅逐。

六、葉赫渝盟召釁,而明乃偏信其言,遣使詬詈,肆行陵侮。

七、哈達助葉赫二次來侵,既被征服,明又脅復其國。

撫順及清河之役於是發步、騎兵二萬,分兩路以進,令左翼四旗兵取東洲(承德縣東南一百十里)及嗎哈丹(興京城西南二百十里)二堡,而太祖自率右翼四旗兵及八旗護軍,乘夜雨新霽,馳抵撫順,降游擊李永芳,尋毀其城而還。廣寧總兵張承蔭等聞警,率兵一萬來追,太祖回軍相拒,會大風西向揚塵撲敵營,太祖順風縱擊,敵兵不支,自張承蔭以下,副將頗廷相、參將蒲世芳、游擊梁汝貴皆戰死。於是廣寧巡撫李維翰遣使議和,並欲索還俘獲,太祖拒之。是秋,圍清河城,副將鄒儲賢悉眾固守,攻城兵樹云梯,冒矢石而上,守兵遂潰,儲賢及兵萬人殲焉,明邊大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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