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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頁:版面影像】 四、通臺各屬界外名處埔地以及未墾荒埔勘丈清冊 為遵旨定議具奏事。遵將勘丈通臺各屬界外各處埔地以及未墾荒埔各等項名、甲數,逐一備造清冊,呈送察核施行。須至冊者。 今開: 臺灣縣屬(無) 鳳山縣屬: 一、現丈南坪溪墘未墾荒埔四十三甲二分一釐一毫一絲。 又丈坪林口未墾荒埔三百二十九甲八分八釐八毫六絲。 又丈羌林無礙可墾荒埔三百二十七甲六分。 又丈羌藤林無礙可墾荒埔九十甲八分。 又丈頭社山腳無礙可墾荒埔七十四甲。 【第 11 頁:版面影像】 又丈下淡水南坪頂無〔礙〕可墾荒埔三百七十三甲五分九釐六毫八絲。 又丈大鹽坪無礙可墾荒埔三百四十七甲七分一釐六毫八絲。 又丈上淡水社南坪頂無礙可墾荒埔三百四十九甲七分五釐二毫。 ——以上共現丈荒埔一千五百三十五甲八分三釐八毫三絲。 嘉義縣屬: 一、現丈芊蓁崙未墾荒埔二十八甲八分四釐七毫二絲。 又丈大埔未墾荒埔二十五甲九分四釐八毫八絲。 又丈十張犁未墾荒埔六十六甲三分五釐六毫。 ——〔以上共現丈荒埔一百二十一甲一分五釐二毫〕。 彰化縣屬; 一、現丈永坪坑荒埔園成捕(?)並未墾荒埔共一百六十九甲八分一釐。 又丈八娘坑拋荒埔並未墾荒埔共一百五十九甲三分二釐。 又丈虎仔坑未墾荒埔二十三甲五分二毫。 又丈內木柵未墾荒埔一百八十七甲四分九釐四絲。 又丈萬斗六末墾荒埔八十七甲二分六釐。 又丈大姑婆未墾荒埔並拋荒埔一百七十六甲一分八釐五毫六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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