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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頁:版面影像】 七一、刑部月終冊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大兵直抵瑯嶠等事:內閣抄出將軍福等奏生摛賊目莊大田全郡平定一摺,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奉硃批:嘉悅覽之,即有旨諭部,欽此。 前件三月初八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紇,經承劉尚志。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內閣抄出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奉上諭一道。 前件福康安等奏大兵直抵瑯嶠、生擒賊目莊大田、全郡平定等由,二月二十九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訖,經承劉尚志。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內閣抄出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奉上諭一道。 【第 43 頁:版面影像】 前件臺灣逆匪滋事一案,前因柴大紀在總兵任內骫法營私,廢弛激變等由,三月二十四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訖,經承劉尚志。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內閣抄出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二十九日奉上諭一道。 前件據琅玕奏查抄柴大紀原籍家產等由,三月初一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訖,經承劉尚志。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內閣抄出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初一日奉上諭一道。 前件此次臺灣剿捕逆匪、該處義民隨同官軍打仗殺賊、甚為出力等由,三月初三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訖,經承劉尚志。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內閣抄出大學士阿等奏審擬順從林爽文受封偽職之李七等凌遲斬決由,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六日奉旨:知道了,欽此。 前件三月十七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訖,經承劉尚志。 福建司(單漢字)一件辦理緣坐等事:內閣抄出閩浙總督李奏查明匪犯彭喜家屬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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