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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聞塵偶記

【第 106 頁:版面影像】

聞塵偶記文廷式

聞事不記,釋家之智;聞事輒錄,史家之學。余前者略述近聞,聊同「默記」。俄而天衢有棘,海水群飛。身列史官,職居解幄;既與其事,當盡其言。是非在人,毋庸私著。和我經歲,嬉游任時;硯水不乾,嘉談易忘。隨而筆之,命曰「聞塵偶記」。後有覽者,知其意焉。丙申正月,羅霄山人書於京邸。

甲、乙之間,事變至繁。和議成後,一年以來,漸皆復舊。所稍異者,南城賃屋之價,不致太昂;各衙門團拜之戲,或有不舉而已。其謀差事、盼京察者,則紛紛擾擾無異時也。

近尚東洋煙火,正月間,內苑所用,價值四十餘萬金。其至大之盒,有徑數丈者;火樹銀花,不得專美於前代矣。又恭邸所晉姻火,值二萬金;李鴻章所晉東洋煙火,值六萬金。

和議既成,舉國爭言洋務;請開鐵路者有之、請練洋操者有之,請設陸軍學堂、水師學堂者亦有之。其興利之治,則或言銀行、或言郵政,或請設商局、或請設商務大臣。諸人非必無見,諸說亦多可行;然天時人事,則猶有所待也(郵政行,而民間無不受

【第 107 頁:版面影像】

其害。中國未有行政之人,則一切善法皆成秕政矣)。

中國人心至是紛紛,欲舊邦新令矣。乃英使歐格訥瀕行,告恭邸曰:『中國若再不改行新政,吾數年復來,不見此國矣』!德前使巴蘭德來告樞廷諸大臣曰:『中國敗衄,不可危;既和之後、翫時愒日,乃可危:是促各國分裂中國也』。當時聞之者,亦頗有警心;旬日以後、泄沓如故。嗚呼!天禍中國,祖伊之告乃出敵人,吾輩於何逃責耶!

德使升科語人云:『中國此時又急急置船、購械,此吾德國所願。然中國有船而無駕駛之人、有砲而無教習之人,不知費息借之金錢,辦此無益之廢鐵,果何謂也』?箴砭切至,足以悚愧!

臺灣既割,舉國遂諱言「臺灣」二字。劉銘傳卒,特旨予卹,而不正言其官為前臺灣巡撫;不知票擬諸臣,果何所用心也!

劉永福內渡之後,有土人簡大度者尚與倭人數戰,其事未詳。俟他日訪諸臺人,當為補錄以繼劉獻廷之記鄭氏也。棄臺之議定於甲午,不待使者既行而戶知之,特昧者尚不信耳。漢棄諸崖,豈容後人之藉口乎!

戊子、己丑以來,京師愛著薄底鞋,達官貴人尤尚之,其名曰「跑得快」。至甲午之亂,滿城遷避,為之一空,竟符其讖;此服妖也。

朝鮮兵事初起時,凡有要電,均由譯署、樞廷酌改而後進御。其蒙蔽之術,為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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