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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禎長編卷一

【第 23 頁:版面影像】

帶,無敢詰究,耗課病商,莫此為甚!著巡鹽御史嚴行搜禁,設法清釐。搜出私鹽,盡行沒官充餉,犯人炤律加等治罪。其王府關支鹽斤,作何炤數交納,免致船隻到關。該巡按御史酌議奏奪』。

以金之俊為兵部添設右侍郎。

補原任參政袁楷為川東參政。

太監何志孔疏報收復東山。帝言:『東山既復,宜即復承天。著王揚基會左良玉馳剿,安戢民心。所需餉銀,即日議奏』。

丁未,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疏劾大教場都督同知孫尚進驕橫,請治。得旨察議。

諭:『工部前議開膠萊河以通海運,曾否動支?其戶部所發及河工銀十萬兩,曾否支用?著即察奏。昨計臣奏:文登開養魚池,尤為通漕便道,系賀王盛所議,是否可行?即著王盛前去詳悉勘明,議奏以聞』。

諭兵部:『目今獻賊奔突衡、袁一帶,勢甚披猖。平賊鎮左良玉恢省有功,即當乘勝迅掃,何乃濡滯九江,坐失事會?姑念事權不一,糧餉不敷,未能展布,茲特加專閫事權,以便一力恢剿。著一面移鎮楚省,仍即統率兵馬蹙擊,刻期蕩平,功成立予通侯之賞。世鎮武昌,用昭恩信。王揚基即與會同勦賊,催運糧餉,多方接濟,毋誤軍需。該鎮並申明紀律,嚴飭軍丁,務使兵民相安,毋致騷擾,用符朝廷推誠使過至意』。

【第 24 頁:版面影像】

戊申,都察院疏奏臺差乏員,帝言:『汪宗友、楊爾銘,仍舊管事;徐養心、李挺即補倉鹽二差;都督炤常料理,不得貽誤;王章准回道管事』。

己酉,加李國禎太子太保,廕一子錦衣衛,實授百戶。

諭兵部:『裁驛已復,為何驛路反阻?且奉旨馳驛,官竟不應付,聽其自行僱覓,成何法體!其前項節裁銀兩,支銷何處?著該部即行察明,嚴加申飭』。

加升李虞夔左副都御史。

擬升吳家周為大理寺少卿。帝言:『家周曆俸尚淺,應否遽晉卿貳』?不允。

庚戌,帝諭:『薦舉將材,除已用外,餘著量給路費,以禮起用前來,嚴加考核,仍將實跡詳列』。內言『燕翼以兄薦弟,是否堪用?所司確察』。

升王都太常寺卿。

諭戶工二部、都察院:『屢有旨疏通錢法,本欲足國便民。近聞賤濫愈甚,小民翻成苦累,皆由經管官通未遵行。再行申飭;將一切低薄小錢,概禁行使。五使察院仍遵旨收買,勒限十日一奏。其京城內外,所有錢桌、錢市,著廠衛五城衙門嚴行禁緝,仍將獲過數目,一月一奏。至文武各官助鑄銀兩,通著收低錢,交納該庫察收,登事舂碎,完日彙奏』。

衍聖公孔胤植捐貲助餉,帝嘉其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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