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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奕訴等議奏丁日昌等籌議臺灣事宜請旨遵行摺(光緒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 26 頁:版面影像】

、不避嫌怨。臣等查丁日昌勇於任事、不避艱辛,早邀聖明洞鑒。臺灣一切事件,自應統歸丁日昌一手經理;非但責成攸屬,亦覺呼應較靈。所請專派知兵重臣熟悉工程大員之處,應毋庸議。惟指撥台餉,若責令各省解赴臺灣,遠隔重洋,恐致遲誤。或咨行各省批解福建布政使衙門兌收轉解,抑或另派妥員擇地駐紮以便接收轉運?亦應由該撫臣酌定奏明,以便分咨各省遵照。

丁日昌公忠夙著,籌畫精詳。番社剿撫事宜,業已相機酌辦;調遣勇丁、輪船及撥借砲位各節,俱奉諭旨准行。其統籌臺灣全局所擬俱極允當,必能任勞任怨、宏濟艱難,以固東南海防,以維中外大局。

(註一)按李摺見「文叢」一三一種「李文忠公選集」一九九面及第二一○種「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選輯」一面(沈摺未見)。

(註二)按上諭全文見「文叢」第一九三種「清德宗實錄選輯」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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