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擬建一府三縣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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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因時制宜起見;是否有當?伏懇天恩飭部議覆,俾有遵循。其建設城署、清查田賦及教佐營汛應裁、應改、應增,容俟奉旨允准後,再由臺灣道議詳核奏,期臻周密。
至蘇澳以至歧萊,現恃營堡為固;將來田畝開墾,商民輻輳,應否設官,容臣等隨時察看情形,請旨定奪。
謹先將臺北議建府、縣緣由,合詞恭疏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鑑訓示。
再,此摺係臣葆楨主稿,合併聲明,謹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