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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安排日事蹟卷九(弘光元年正月)

【第 191 頁:版面影像】

言:『纘云等未經鞫問,豈無差別』!戶科吳适亦言:『陳亨仁心潔履,人孚民望;請虛公勘明,忽一眚輕』。不聽。

戊申,刑科都錢增疏劾張縉彥、時敏、蘇京等。俞之。

疏言:『法不嚴,則無以塞亂臣賊〔子〕之膽;法不嚴且平,則又無以□亂臣賊子之舌。若身任中樞全城與殉難俱虧之張縉彥猶銜列司馬、身廁言官,先后降賊之〔時〕敏、蘇京猶名掛臺省,夫樞督何任、諫官何職?若蒙面□顏,不立賜褫斥;則諸逆方囊頭桎足就訊公庭,而此數人或高牙大纛、或紆紫揚青,猶作山望廷尉,彼何以服!乞皇上大震霆斷,敕下法司:務將從逆諸犯確覈嚴訊。至張縉彥等急須感奮圖功,為贖罪計。倘復悠游玩□以致賊寇彼猖,貽君父憂,則罪並論,立膏斧鑕;所當並敕法司明列案末,以觀其后。功成,則宥罪;功不成,則正法可也』。疏奏,得旨:『使過諸臣如無實效,自有大法』。

督師大學士可法以弘光初元,請敬天法祖,任賢使能、節用愛人、勤政講學,以資廓清。嘉納之。

己酉,改工部主事熊人霖於吏部。

人霖,原任南兵部尚書明遇子也。先任久鳥令計處(?),□得為銓部始此。

修興宗陵。

【第 192 頁:版面影像】

內臣移文工部,請易綠瓦為黃;故議修。

庚戌,御史劉光斗請汰衰庸、清仕路。下部議。

時八座之間,多有衰白。疏內所云「向人笑語,勉為鼓掌搖唇;歸對妻拏,不覺筋衰力倦」。又言「既在班行之上,雞皮鵠面,攜手同行;將見田野之中,扶顛持危,接踵而至」:皆實錄也。

贈南工部右侍郎張守道工部尚書,廕子。

命武臣自公侯伯而下,非賜肩輿,著遵祖制騎馬;坐蟒、斗牛,非奉欽賜,不許僭用。其途次應回避衙門,俱照舊制。敢有□冥僭越的參治。

辛亥,監軍侍講衛胤文請罷設江北督師。不聽。

疏言:『既有督師,又有提督、總督,一柄三操。不若去督師史可法,專用高起潛為提督;或用總督王永吉,令督師還朝』。又言:『張縉彥為北所追,渡河而南,兵馬無幾;宜另用』。

加監軍侍講衛胤文兵部右侍郎,總督高傑所部經略開、歸防勦軍務。

准戎政尚書張國維歸省,侍郎李希沆代署京營。

贈遼東巡撫丘禾嘉右副都御史、山東巡撫馮任右都御史,予廕、祭葬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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