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69 頁:版面影像】 冠服 國王,側翅烏紗帽,盤金朱纓,龍頭金簪;蟒袍,帶用犀角、白玉,皆如前明賜衣制。王妃;鳳頭金簪。宮人,亦分為五等,約百人。命婦,頭簪皆視其夫品秩。 正一品以下,帽八等、簪四等、帶四等。具列如左: 【第 170 頁:版面影像】 正、從一品:金簪,彩織緞帽,錦帶,綠色袍。 正、從二品:正二品金簪、從二品金花銀柱簪,紫綾帽(有功者,賜彩織緞帽),龍蟠黃帶(有功者,賜錦帶),深青色袍(下至八、九品,朝服皆同)。 正、從三品:銀簪,黃綾帽,龍蟠黃帶。 正、從四品:簪、帽、袍同三品,龍蟠紅帶。 正、從五品:簪、帽、袍同三品,雜色花帶。 正、從六七品:簪、袍同三品,黃絹帽,帶同五品。 正、從八九品:簪、袍同三品,大紅縐紗帽,帶同五品。 雜職:簪、袍同三品,紅絹帽,帶同五品。 里、保長:銅簪,藍袍,紅布帽或綠布帽。 蔭、官生:簪、帽、服、帶俱同八品。 外有青布帽,百姓頭目戴之。 凡官員外衣,長過身;大帶束之腰間,提起三、四寸:令寬博,以便懷納諸物--紙夾、煙袋皆自貯胸次,以時取用。大僚、幼童,無不皆爾。賤役執事,則反結其袖於脊上。幼童,衣袖脅下令穿露三、四寸許;年長,剃頂中發,即縫屬之。僧衣,兩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