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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倭領事呈請事宜五條

【第 206 頁:版面影像】

倭領事呈請事宜五條

茲因本國征番一事,在北京總理衙門,兩國大臣業經會議妥平,互立辦法文據。我全權大臣飭敝領事就貴道面陳一切,轉請沈大臣查辦事宜,開列於左:

一、從今約五、六日之間,敝國所撥大船,自必齊到瑯,載兵回國。為此應請沈大臣或潘

【第 207 頁:版面影像】

大臣如期駕至該地,與我西鄉中將會晤,以便彼此料理交代事宜。所派兵員,不過充為交代,彼此照應,猶可不必多員。

一、從來兩國大臣一切往來公文,彼此撤回註銷,永為罷論。則其沈、潘兩位大臣與西鄉中將曩日所有一切來往公文,亦宜就瑯相會交代之便,兩相交換。

一、我國人民,在生番被殺死者,遺骸現就當時收埋之舊址,更建墓碑表之。將來如有親戚朋友人等航客就近港口,若欲藉便登岸掃祭者,務望使伊即日登岸拜奠而歸。

一、所有交代事宜完訖之後,即望貴道立將其由飛札及電信捷報上海道臺處,以便轉申北京總理衙門查照。

一、本國現在廈門派設領事,將來如在貴臺所轄之地,儻有交涉事件,務望貴道速即照會敝領事,以便照辦其事。

硃批:覽。

——以上見同治朝籌辦夷務始末卷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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