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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頁:版面影像】 伊云:期限惟有十日;今日條款即請決定可否!三日後四點二刻,當候回信。 李云:事有不諧,尚須會議。 伊云:三日後如蒙允許,即請復函,尚須預備約章;彼此簽押,又須多延數日。 李云:不必復函;一經面允,自可定議。三日。斷來不及;我明說,尚須電報請旨,不能限以時日。 伊云:接到回旨,即可決斷。 李云:請旨後如何,再與貴大臣面議;俟接到回電,再來相請。 伊云:不能多待;必有限期方可。 李云:至多四、五天後;尚在停戰期內。 伊云:三天內當有回旨。 李云:此事重大,必須妥酌;今日所言各節,皆有訓條,我不能專主。 伊云:五天,過久;急不能待。 李云:停戰之期,尚有十天。 伊云:我須及早知照前敵。 李云:停戰有期,前敵豈有不知! 伊云:前敵諸將,隨時探知此地會議之事。 【第 30 頁:版面影像】 李云:尚有十天,再會一次,即可決定。且節略甚多,譯華文者只有三節,其餘今夜譯齊,方可發電;第四日當有覆旨,至遲五天。 伊云:北京回電,我想三天足矣。 李云:一有復音,即請相會;是否在此,抑請貴大臣來寓相會? 伊云:隨中堂便;來此會議更好! 李云:賠款還須請再減五千萬,台灣不能相讓! 伊云:如此,當即遣兵至台灣! 李云:我兩國比鄰,不必如此決裂!總須和好! 伊云:賠款、讓地,猶債也;債還清,兩國自然和好。 李云:索債太狠,雖和不誠。前送節略,實在句句出於至誠,而貴大臣怪我不應如此說法;我說話甚直,台灣不易取,法國前次攻打尚未得手,海浪湧大,台民強悍。 伊云:我水師兵弁,不論何苦皆願承受。去歲北地奇冷,人皆以日兵不能吃苦;乃一冬以來,我兵未見吃虧,處處得手。 李云:台地瘴氣甚大,前日兵在台傷亡甚多;所以台民大概吸食鴉片煙,以避瘴氣。 伊云:但看我日後據臺,必禁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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