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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番俚言

【第 43 頁:版面影像】

為,殺人放火、鬥毆傷人,以及藐視官長、凌辱軍民,干犯前事,便是不法之人。一經頭目拿獲送案,定必按法懲治。如該社頭目番丁不肯綑送凶犯,以致官軍到社拘拿,該社番眾膽敢奪犯拒捕,致傷官軍者,悉照上年烏漏、阿棉、加禮宛等社糾眾反撫故事,一體嚴加懲創,決不姑寬。前車可鑑,爾各戒之,切切勿踏喪身滅社之罪!

一、彼此各莊;宜相和睦。爾等番眾平日殺戮成風,強橫成性,偶有小事不合,遂至互相尋殺,禍無了期,實屬可憫。自今以後,倘遇小事相爭,該莊頭目當力為排解。如或不能和解,則再請鄰莊總副頭目分辨道理,誰是誰非,務為勸息。否則,稟官為之公斷。切勿恃血氣之方剛,混行鬥殺,自取殺身之禍,後悔莫及矣!

一、分別五倫,以知大體。何謂五倫?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是也。君為至尊,為臣者當盡忠。臣系朝廷命官,爾等叩見官府,必須恭敬,肅靜侍立,毋得亂講亂笑,肆無忌憚。為父當慈愛子女,不可使之饑寒。子女稍長,則教之以禮義廉恥,不可任其妄為。為子須孝順父母,盡心奉養,不可忤逆。至為兄長者,須友於弟,如弟年幼則提攜撫養,稍長則隨時教訓,不可妒忌,不可嫌棄。為弟者更要恭敬兄長,聽從教訓,不可恃蠻干瀆。夫婦須要和順,勿因小過反目分離。朋友相交,須以信義。凡系公正之人,最宜親近;其凶惡之輩,切勿與交。此乃五倫之要道,爾等分別遵從,切勿違忽!

【第 44 頁:版面影像】

一、奉養父母,以報深恩。查爾番民等不惟無孝順父母之心,時見忤逆父母之事;幼小則侍養於父母,長大則自養而不顧。此等心腸,甚於禽獸。自今以後,若父母在堂,無論幼小以至於長大,皆當盡心奉養,不可違拂父母心意。菽水承歡,務盡為子養親之道。如父母大故,則葬之以禮,祭祀勿失其時,以報父母鞠育之恩,方不愧為人子。

一、夫妻和順,以成家室。蓋男大須婚,女大須嫁,所謂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也。嗣後爾等番民,一經結為夫婦之後,彼此須要和順,以期室家興隆。妻不賢,夫當訓責;夫不良,婦當勸諫。不可以小疵小怨,爾我相鬧,嫌怨不休,甚至男圖別娶、女另嫁人,有乖倫常之道。

一、學習規矩,以知禮義。爾等每逢飲食,均於地坐,男女不分。偶遇外人到家,遂相喧嘩,不曉避嫌。男女共器並飲並食,殊屬可醜。今後有力之家,須置桌椅,數人聚集一桌,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同坐一席。晚間睡臥,分別房間。夫妻方許同床;如系子女、兄弟、叔姪,則別床鋪,乃不紊亂。至講話須要謙恭,行坐須循規矩,禮義不可不知。

一、嚴禁淫亂,以維風化。蓋男女有別,千古大綱。若五倫失序,男奸女淫,即與禽獸無異。嗣後各莊除明婚正配之外,有男女通奸之事,該莊頭目、尊長即將通奸之人,綑綁割耳遊莊,或從重鞭打示辱,使各知儆畏,以重廉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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