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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頁:版面影像】 一、薙髮打辮,以遵體制。爾等番眾既經受撫,系為天朝百姓。但爾等從前,無論男女俱留長髮,殊無分別,實屬可恥。茲已化番為民,婦女當蓄長髮,男子須薙髮打辮,方見爾等真心歸順,是為遵制良民。 一、穿衣著褲,以入人類。蓋人無衣褲,形同牛馬畜牲。爾等向來赤身露體,上不穿衣、下不著褲,實屬可羞可恥。自今以後,男女須學民人一體穿著衣褲,毋得如前醜陋。 一、分別姓氏,以成宗族。爾等從前父有父姓、子有子姓,數傳以後,就不知誰是祖宗、誰是子孫,血脈紊亂,實與野類相同。茲本軍門將爾等各莊分別姓氏,嗣後兒女須從父姓,一脈相傳,庶免錯亂宗支。 一、分別稱呼,以序彝倫。大凡親戚,有父族、母族之分。何謂父族親戚?如父之姊妹稱為姑母,姑母之夫即為姑丈,姑丈之子女即為表兄、表弟、表姊、表妹,父之女即為自己姊妹,姊妹之夫即為姊夫、妹夫,姊妹之子即為外甥;此所謂父族之親戚。何謂母族親戚?母之父母稱為外公、外婆,母之兄弟姊妹稱為舅父、姨母,舅父之妻稱為舅母,姨母之夫稱為姨丈,舅父姨母之子女亦稱曰表兄弟、表姊妹;此所謂母族之親戚也。何謂妻族親戚?妻之父母曰岳父、岳母,妻之兄弟曰舅,稱之曰內兄、內弟,妻之姊妹曰姨,稱之曰大姨、小姨,內舅之子曰內姪,姨之子曰姨甥;此妻族之親戚也。爾 【第 46 頁:版面影像】 番眾與親戚往來,務要分別。 一、分別姓氏,以定婚姻。娶妻不娶同姓,恐其亂宗族也。查爾等番俗,無論同姓、異姓,牽扯過門就為夫婦,有亂大倫。惟天朝民人,凡娶妻者託媒人擇異姓年紀相稱者,須用三書六札,父母主婚,俱要過禮受聘,謂之明婚正娶,不得糊亂強配。臨娶之時,又要擇吉日,到門夫妻同拜天地,再拜祖宗、父母,然後夫婦之道乃成。男家娶婦之後,彼此兩家即為親戚。女之父母謂女之夫為婿,男稱女之父母為岳父、岳母,婦稱男之父、母為翁、姑。作婦者須孝順翁、姑,作婿者須要敬禮岳父、岳母,此理宜辨。 一、禮宜祭葬,以安先靈。蓋人老必死,既死骸骨必須歸土,乃一定道理。爾等番俗,父母死後皆不用衣棺收殮,就將屍身藏於室內或埋之隴畝,不知祭拜;天倫滅絕,莫此為甚!此後爾等如遇父母、兄弟、妻子死亡,須用衣棺收殮,深埋山岡之上,堆土為記。每年清明,祭拜一次,世代相傳,勿忘父母鞠育之恩。如父母死,男子用白線打辮、女子用白繩束髮,不可穿紅著綠,以表哀慕之誠。三年後始行除去,再從吉服可也。 一、殷勤攻讀,以明道理。蓋人無論賢愚,有子弟者必須讀書,便可明理。理明則愚亦變為賢。大如忠孝節義廉恥,自然通曉,小如交易書券數目,自然明白。本軍門現延請師長,廣設學堂,爾等各處 莊,無論漢番民人,一體悉準入學。其書紙筆墨及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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