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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府

【第 219 頁:版面影像】

四錢二分)實給銀二百三十兩零二分。

教授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六微,照例奉裁充餉)。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設訓導一員,同食一俸;於乾隆元年,奉文教授、訓導各員照品級給與全俸:教授俸銀四十五兩,訓導俸銀四十兩。教諭四員,共俸銀一百二十六兩零八分(閏年加銀一十兩零五錢零六釐六毫六絲六忽四微,照例奉裁充餉)。雍正十一年,奉文添設訓導各一員,同食一俸;於乾隆元年,奉文教諭、訓導各員照品級給與全俸:教諭四員,共俸銀一百六十兩;訓導四員,共俸銀一百六十兩。府、縣學齋夫一十四名,共工食銀八十四兩(閏年加銀七兩,年勻給銀二兩八錢)實給銀八十六兩八錢;府、縣學廩生共六十名(府學設廩糧二十名、縣學各設廩糧一十名,每名原額連閏銀八兩六錢八分;照例裁扣三分之二,每名連閏該銀二兩八錢九分三釐三毫三絲)實給銀一百七十三兩五錢九分九釐八毫;膳夫共十名(每名工食銀連閏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五忽),共給銀六十六兩六錢六分六毫五絲;門斗一十五名,共工食銀九十兩(閏年加銀七兩五錢,年勻給銀三兩)實給銀九十三兩。

本府進表綾幅、紙張年額銀一十兩零五錢八分六釐九毫四絲六忽三微。

府、縣聖廟香燈年額銀一十二兩六錢,春、秋二祭府、縣學啟聖王、文廟、山川、社稷、邑厲各壇祠年額銀共六百七十六兩,一年三次致祭關帝廟祭品銀共九十六兩。

【第 220 頁:版面影像】

鄉飲二次,年額銀共三十三兩零三分。

習儀、拜賀、救護香燭年額銀共二兩四錢。祈晴、禱雨、謝神香燭年額銀六兩六錢。

修理文廟、城隍、無祀等壇祠年額銀共七十四兩零七分一釐。

新中舉人花幣、旗匾年額銀共五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二絲。會試舉人盤費年額銀共一百二十兩。進士花幣、旗匾年額銀共八兩。府、縣學貢生旗匾年額銀共七兩五錢。

各舖司兵共一百三十四名,工食並火把共銀九百三十九兩三錢一分九釐零二絲四忽八微(閏年加銀七十八兩二錢七分六釐五毫八絲五忽四微,年勻給銀三十一兩三錢一分零六毫五絲四忽一微六纖)實給銀九百七十兩零六錢二分九釐六毫五絲八忽九微六纖。

存恤孤貧夏、冬衣布銀三百四十一兩二錢六分九釐六毫。孤貧二百一十五名口(每名月給銀二錢三分零九毫二絲八忽),共給銀五百九十五兩七錢九分四釐一毫八絲六忽(乾隆三年,奉文每名日給銀一分,共加給銀一百七十八兩二錢零五釐八毫一絲四忽)實給銀七百七十四兩(小建每名扣存銀一分,逢閏加給開銷)。

囚犯口糧銀九十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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