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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鳳山縣

【第 232 頁:版面影像】

下淡水巡檢司弓兵一十八名(每名工食銀一兩七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七微),共銀三十一兩八錢(閏年加銀二兩六錢五分,年勻給銀一兩零六分)實給銀三十二兩八錢六分。

本縣舖司兵共二十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火把銀八錢四分),共銀一百九十一兩五錢二分(閏年加銀一十五兩九錢六分,年勻給銀六兩三錢八分四釐)實給銀一百九十七兩九錢四釐。

存恤孤貧夏、冬衣布銀(本縣孤貧六十名口,每名年給銀一兩五錢八分七釐三毫)實給銀九十五兩二錢三分八釐;孤貧六十名口(每名月給銀二錢三分零九毫二絲八忽),共給銀一百六十六兩二錢六分八釐一毫零六忽(乾隆三年,奉文每名日給銀一分,共加給銀四十九兩七錢三分一釐八毫九絲四忽)實給銀二百一十六兩(小建每口扣存銀一分,逢閏加給開銷)。

囚犯口糧銀二十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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