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232 頁:版面影像】 諸羅縣 各項正雜餉稅,共額銀二千九百三十九兩五錢二分七釐八毫。除解府充餉銀八百七十九兩零五分八釐零五絲七忽九微,實存支應銀二千零六十兩四錢六分九釐七毫四絲二 【第 233 頁:版面影像】 忽一微。內支給款目: 本府同知薪湊俸銀三十七兩四錢四分四釐(閏年加銀三兩一錢二分零三毫三絲三忽,照例奉裁充餉)。皂隸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七十二兩(閏年加銀六兩,年勻給銀二兩四錢)實給銀七十四兩四錢。 本府皂隸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九十六兩(閏年加銀八兩,年勻給銀三兩二錢)實給銀九十九兩二錢;本府馬快一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六十兩(閏年加銀五兩,年勻給銀二兩)實給銀六十二兩;本府斗級六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三十六兩(閏年加銀三兩,年勻給銀一兩二錢)實給銀三十七兩二錢。 本府經歷薪湊俸銀一十五兩七錢九分八釐(閏年加銀一兩三錢一分六釐五毫,照例奉裁充餉)。馬夫一名工食銀六兩(閏年加銀五錢,年勻給銀二錢)實給銀六兩二錢。 本府儒學門斗三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八兩(閏年加銀一兩五錢,年勻給銀六錢)實給銀一十八兩六錢。 澎湖通判民壯二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百二十兩(閏年加銀十兩,年勻給銀四兩)實給銀一百二十四兩。 本縣知縣俸銀二十七兩四錢九分(閏年加銀二兩三錢三分六釐九毫零一忽四微,照例奉裁充餉),薪湊俸銀一十七兩五錢一分(閏年加銀一兩四錢五分九釐一毫六絲七忽
|